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的相关违法情形,被芜湖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9日正式生效,相关公示信息已在海事管理部门官方渠道公开可查。
此次行政处罚将直接计入涉事水运企业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的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核验、船舶航行作业审批等相关业务办理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5T 违法案由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2204009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9 作出处罚机关芜湖海事局
本次海事部门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覆盖了涉事主体全维度合规信息:被处罚主体为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185T,其违法事实为违反2026版相关要求、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及航行警告规定,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2204009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芜湖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辖区内水运经营主体,需严格落实内河航行相关管理要求,主动遵守各类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刘永庆,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惠丰村官浩村民组。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刘永庆60%362010-09-172008-10-152陆秀华40%242010-09-172008-10-15
事件点评
此次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内河航行相关规定被芜湖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合规经营层面的轻微警示事项。该处罚虽涉及海事监管合规瑕疵,但单笔罚款金额较低,未触及重大违法违规红线,不会对公司日常水运运营、资质存续及整体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冲击,也不会对企业后续海事业务开展形成长期限制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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