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夯实基、务实功、出实绩”工作主线和“一庭一策” 建设人民法庭工作要求,豫法阳光开设“河南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专栏,集中推介全省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供全省法院学习借鉴。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宝莲寺人民法庭
深耕“佑老安澜”责任田
答好适老诉讼“民生卷”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宝莲寺人民法庭立足辖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深、涉老纠纷多发、老年人诉讼能力偏弱等实际,坚持强化保障、创新机制、联动共治,创建“佑老安澜”涉老审判品牌,打造适老诉讼新样板。2026年以来,法庭受理涉老案件273件,审结215件,调撤158件,调撤率73.49%,服判息诉率97.21%。
一是推进设施“适老化”改造。推进设施“适老化”改造,设置无障碍审判庭、老年人休息区及心理疏导室,配备轮椅、老花镜、急救箱等物品,组织干警开展急救技能培训,营造安全温馨舒适的诉讼环境。二是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组建由2名法官、2名助理、6名书记员组成的两个专业办案团队,配齐资深法官与青年干警,保障专业化的审理需求。选取60岁以上、阅历丰富、群众基础好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赡养、继承等涉老案件,促进案件办理“情理法”的深度融合。2026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6件。三是充实“多元化”调解力量。整合社会解纷资源,组建由返聘老法官、驻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组成的“涉老调解团队”,探索形成“讲法理+说道理+疏心理”相结合的多元解纷新范式,有效延伸基层解纷触角,将涉老矛盾化解在萌芽。2026年以来,涉老调解团队成功前端化解纠纷12件。
一是实行“诉讼能力评估”。立案时全面了解老年当事人健康状况、文化程度、表达能力及智能化接受程度等,按照“尚好、受限、不足”三个等级逐人形成《老年当事人诉讼能力识别表》,分级标注,随案流转。累计评估214人次,对行动不便、交流障碍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11件次,确保服务精准匹配。二是推广“陪同诉讼”。主动询问老年人有无陪同诉讼需求,告知可指定亲友或社区(村)指派人员陪同参与诉讼各环节,负责信息传达、情绪安抚、办理辅助性事务。如朱某、张某、王某3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三原告均系老年人,诉讼能力评估为“能力受限”,法庭主动协调其所在村委会指派村干部全程陪同参与诉讼,有效弥补老人在信息理解和表达沟通上的短板,最终促成诉讼双方达成调解。三是深化“主动释明”。主动向老年人释明法庭可提供优先财产保全、帮助完善被告信息、依职权调取基础性证据等服务,制作填空式起诉状模板,打消老年人“诉讼难”顾虑。与司法局建立“点对点”法律援助机制,现场办理法律援助。累计主动释明146件次。四是做实“案后回访”。结案后动态跟进履行情况,全程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无缝衔接涉老专项执行团队,对因对方履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主动协调司法救助。累计督促履行涉老案件36件,履行到位金额23万余元。
一是融入基层综治体系。与镇综治中心建立诉调衔接机制,搭建“法庭+综治中心+驻村调解员”多元解纷平台。定期参加镇政府综治例会,集中指导调解,通报纠纷类型与成因,为基层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治参考。2026年以来,法庭向综治中心分流案件72件,诉前分流率15.5%。二是深化代表委员联络。与辖区人大、政协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邀请代表委员“沉浸式”体验适老化诉讼服务,通过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形式全方位监督法院工作,发挥代表委员群众基础优势,合力攻坚涉老纠纷。2026年以来,代表委员参与涉老案件监督与化解38件次,相关经验获全国人大官网、中央政法委官网刊发推介。三是创新适老普法模式。与老龄委、民政局等建立协作机制,深入社区开展法治讲座,以品牌赋能、案例释法等形式,普及民生维权知识、补齐老年反诈短板。累计开展涉老法治宣传活动7场,发放《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手册》500余份,选取涉老典型民生案件,累计开展巡回审判25次,高效化解21起老年农民工讨薪,从立案到履行仅用10天,事迹获《人民法院报》及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报道,有效提升辖区老年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来 源:省法院民一庭、安阳市文峰区法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