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宗教场所及周边商户:
为维护宗教场所及周边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信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以“五个严禁”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暗箱操作、价外加价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或提供香烛、法物、工艺品、食品、餐饮、住宿、停车、寄存、拍照、讲解等商品和服务时,均须在醒目位置真实、完整、清晰标价。线上外卖、团购、扫码点餐、直播销售等,应与店内标价一致。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或强制收取茶位费、餐具费等。
二、严禁价格欺诈、虚假促销
依法诚信经营。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不得使用“两套菜单”“阴阳价签”;不得以“时令价”“随缘价”“功德价”等模糊表述规避明码标价;不得利用“开光加持”“消灾祈福”“头香高香”等宗教名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香烛、法物或接受服务。促销须标明期限、原因和基准价格,不得以虚假限时抢购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三、严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
推崇生态健康。不得借宗教节日、庙会、法会、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限量供应、制造紧张气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不得通过返点回扣等方式与导游、司机、香头等串通宰客;不得将普通商品包装成“开光圣物”高价销售,不得暗示商品具有宗教法力;不得开展算命、看相、打卦、测字、占卜等封建迷信活动并收费。
四、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收费
坚持自愿消费。不得将香烛、祭品、工艺品与祈福、法事、开光、导游、拍照、讲解等服务捆绑销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指定商品或服务;不得以“功德”“随喜”“捐赠”名义变相收费。配香、搭配祈福用品时,须事先明确告知数量、单价及总价。
五、严禁价格歧视、差异议价
坚持公平公正。不得对本地消费者与外地游客、信众与普通游客等实行不同价格;不得看人、看车、看团报价或以口音、年龄等为由区别定价(依法实行差别定价的除外);不得因消费者拒绝购买香烛、祭品、祈福用品或拒绝有偿服务而加价、拒绝提供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
请各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商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本告诫函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价格的巡查、抽查和监测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如发现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电话投诉举报。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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