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案
2026 年8月24日,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投诉线索后,到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的商丘新觅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现场设有直播间,配有电脑、麦克风等直播设备,存在正在进行个人游戏直播行为,该公司现场负责人仅提供了《营业执照》,未能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该公司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责令关闭的方式予以取缔,没收演出器材(电脑2台)、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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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瞒报销售收入案
2026年4月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永城市中数星美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影院举办的亲子观影活动已放映6场电影。经查该影院举办的亲子观影活动已放映的6场电影均未上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该影院将以上6场电影的销售收入全部瞒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30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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