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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海康威视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拟以其直接持有的部分A股股票为交换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观点网讯:海康威视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拟以其直接持有的部分A股股票为交换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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