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提出"租购并举",到2017年设立12个租房试点城市,再到2020年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这份备受关注的条例一路走来并不轻松。
2021至2024年间,不少省市先行推出地方试点条例作为探索,直到2025年6月下旬,全国版条例才正式通过,7月下旬对外发布,并已于当年9月起正式施行。从征求意见稿到真正落地,整整走了五年。
条例落地之后,不少解读与五年前并无本质区别,重点仍然集中在那些熟悉的条款上: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不得单独出租;租赁合同需按规定办理备案;对押金的扣除需有合理依据,房东不得擅自进入出租房屋。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应明码标价,不得赚取租金差价,不得代收代付租金和押金;房源信息必须真实;长期稳定的租约所对应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权益主张逐步向产权人靠拢;自然人转租达到一定规模,将被视同企业进行监管。
中国人一辈子都在和房子打交道。买房像是一锤子买卖,赢了是遮风挡雨的家,输了可能就是压在肩上的大山;租房更像是钝刀子割肉,遇到称心房东的概率,和买到价格实惠、品质尚可房源的概率,大致相当。
条例把细节规范得面面俱到,当然是好事,但关键还要看地方执行。以"租购同权"为例,承租人相对购房者仍然偏弱势。
多数城市的入学顺位,大致遵循房户一致优先、有房无户次之、有户无房再次、无房无户按随迁子女处理的梯度,租房者往往需要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租赁合同、居住证等多重材料才能排队。
条例推动的是公共服务权益逐步靠拢,但并不意味着全国各地入学顺位会完全一致。承租人在一座城市辛苦证明了自己之后,若还要被分出三六九等,终究有违条例的初衷。
真正值得多说几句的,是条例里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条款,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
为什么全面监测租金这么重要?目前观察房租变化,一般有两个口径。一个是市场机构数据,比如贝壳、中指、诸葛找房、克而瑞等发布的月报、年报;另一个是官方数据,看统计局公布的CPI中的居住分项,再细分到"租赁房房租"和"自有住房折算租金"等条目。
机构数据这边,近两年租金下行相对明显。中指口径显示,2024年全国重点50城住宅租金累计下跌约3.25%;2025年上半年,重点城市住宅平均租金仍累计下跌约1.37%。
诸葛找房的监测中,到2025年5月,重点城市挂牌租金均价约每月每平方米34元出头,环比与同比均出现连续多月回落,整体接近2019年以来的较低水平。而CPI里的居住分项,波动看起来就温和得多,环比大多在零附近窄幅摆动。
给人的直观感受是:现实中房租的凉意,并没有完全体现在物价数据里。
为什么两者差距这么大?部分券商研究估算,CPI对"住"的权重体现并不充分:居住大类占总CPI约20%左右,租赁房房租在居住分项中占比大致在13.5%至20%不等——不同机构测算口径有别,并非官方公开权重,这里只是作为参考。
其中真正市场化的私房房租占比更小。而占比更高的"自有住房折算租金",长期以来采用建筑成本折旧等方式估算,并不与市场租金同步波动。
这就使得CPI中的房租分项,与现实中租客的真实体感之间,存在一定的"钝化"。
反过来说,机构数据也并非完美。它们采集的多是自家平台和线下门店的挂牌价,样本范围有限,而挂牌价与实际成交合同所对应的存量样本并不一致,因此两者的差异更多是统计口径之别,不能据此简单断言官方数据失真。
正因如此,条例要求市级以上建立租金监测机制,才显得尤为关键。如果未来能够逐步做到跨城市联网、纳入更完整统计,甚至推动CPI里的房租统计方式持续改进,租金数据才有望更贴近普通人衣食住行的冷暖。
告别大拆大建时代之后,衡量房产价值的锚,正从房价慢慢转向房租,从赚差价转向看现金流。打个粗浅的比方:年租金除以房产总价,就是租金回报率,类似股票里的股息率;反过来用房产总价除以年租金,就是租售比,近似市盈率。
一套总价100万元的房子,若年租金3万元,对应的毛租金回报率约为3%,简单租售比大致为33.3年。
不同城市之间,这组数字可以拿来横向比较。一线城市挂牌周期短、交易属性更强,租金回报率往往偏低;一些人口外流的城市当下算出来的租金回报率看着不低,更多是房价回落的结果,而不是租金自身的增长。
接下来还要观察青年人口流入流出、产业结构变化等更底层的变量,才能判断一座城市房产的真实价值。
低名义利率、M2持续扩张与实际购买力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等号关系,还需要结合物价走势综合判断;房产内部也早已深度分化,核心区域与收缩城市的流动性差异远大于价格差异。无论是现金还是房产,都没有一劳永逸的"必胜解"。
从这个意义上说,条例的真正价值,不只是规范一纸租约,更在于让房租这个长期被低估的指标,重新成为观察城市、观察经济、观察资产的一面镜子。以后"看房租"的重要性,很可能会悄悄超过"盯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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