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5日至7日,公安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缅北电诈覆灭纪实》连续播出,一段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电诈头目巫鸿明的采访,再次引发关注。他亲口交代,自己经营诈骗生意,每获得1亿元,就要向明家交出2000万至3000万元。更令人震惊的是,他明知诈骗会给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却依然拿狼吃肉、狮子捕羊的自然法则为犯罪辩解。这不是普通的贪财,而是一套依靠武装暴力维持、把中国公民当成牟利工具的犯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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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这笔钱究竟意味着什么。按照巫鸿明交代的20%至30%分成比例,假设诈骗集团获得1亿元非法收入,明家就能从中分走2000万至3000万元。这个比例不是普通的场地租金,更不是合法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明家能够拿到如此高额的收益,靠的是对果敢部分地区的武装控制,以及对诈骗园区的庇护能力。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比例来自巫鸿明的个人供述,不能直接推算明家全部非法收入,也不能把犯罪流水等同于净利润。

明家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只依靠电诈牟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件事实,自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为核心的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石园子和清水河等地设置多个犯罪园区,并招揽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人入驻。园区经营逐渐形成集团化结构,地方武装势力负责提供庇护,外来金主负责组织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这个过程说明,电诈产业在当地扩张,并不是几个犯罪分子临时聚集,而是有组织、有分工、有利益分配的长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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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鸿明与明学昌的关系,恰恰揭开了这套利益网络的另一面。巫鸿明在纪录片采访中提到,当初明学昌多次安排人员联系他,双方接触后很快达成合作。这意味着,明家不仅允许犯罪团伙进入其控制区域,还主动吸引具有组织能力的电诈经营者。过去有人把这些地方势力理解为单纯收租的园区管理者,案件材料已经证明这种认识过于简单。明家实际参与了犯罪产业的组织和扩张,并从诈骗活动中持续获取巨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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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明家为什么需要巫鸿明这样的金主?因为武装力量虽然能够控制地盘,却不意味着掌握网络诈骗所需要的人员组织、资金运转和跨境犯罪资源。金主掌握具体犯罪业务,地方武装掌握园区和暴力控制能力,双方结合之后,犯罪集团就能够形成比较完整的非法产业链。对于明家而言,吸引更多金主入驻,就意味着可以从不同团伙的犯罪活动中抽取收益。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诈骗园区能够在较长时期内不断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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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震惊的是,犯罪集团不仅诈骗境内群众,还把被骗到境外的人员当成可以反复交易的资源。2026年10月播出的纪录片披露,一名曾被诱骗到缅北的人员唐某丰,因为无法完成所谓业绩,被迫承担债务,随后在不同园区之间遭到转卖。长期殴打导致其身体严重受伤,犯罪分子甚至安排非法摘取器官。这个案例说明,园区里的受害者并非只面对经济剥削,还可能遭受严重的人身侵害。诈骗产业背后,已经形成从诱骗、拘禁到暴力控制的犯罪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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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鸿明为犯罪寻找借口的言论,放在这些真实案件面前,就显得格外残酷。他在临刑前的采访中承认,每一起诈骗都会造成伤害,却又借用物竞天择的观念,将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比作猛兽捕食。这种逻辑根本站不住脚。动物捕食是自然生存行为,人类实施诈骗、拘禁和杀人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把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解释成强者生存,只是在为侵害他人寻找借口,不能改变其行为的违法性质。

2023年10月20日发生的案件,是明家犯罪集团暴力性质的集中暴露。当时,为逃避检查,犯罪集团组织人员转移卧虎山庄园区内的涉诈人员,过程中发生武装人员开枪射击事件,造成4名中国公民死亡、4人受伤。这起事件进一步推动了针对明家犯罪集团的侦查和打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后来确认的事实,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犯罪集团实施多起严重暴力犯罪,共造成14名中国公民死亡、多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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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机关从2023年7月开始部署针对缅北涉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专项行动。随着调查深入,打击重点逐渐从具体诈骗窝点延伸到幕后组织者、园区控制者以及武装庇护者。2023年11月,明家核心成员相继受到通缉、抓捕,部分嫌疑人被移交中国。明学昌在缅方组织抓捕期间死亡,明国平、明珍珍等重要成员落网。这些行动使明家长期依靠地方势力维持的犯罪网络遭到重大打击,也为后续司法审判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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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包括巫鸿明在内的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随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5年1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过法定复核程序,2026年1月29日,巫鸿明、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一时间节点必须讲清楚,不能把2026年10月纪录片播出误写成犯罪分子刚刚伏法。

到了2026年10月,缅北电诈问题又出现了新的治理成果。根据近期公开报道,截至2026年6月,缅方累计向中方移交涉诈犯罪嫌疑人约5.8万名,缅北规模化电诈园区基本实现清零。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5年10月以来,涉华电诈案件已连续11个月同比下降,2026年上半年电诈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5.6%。这些数字说明,持续开展跨境执法合作,已经对相关犯罪活动产生明显压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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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缅北规模化电诈园区基本清零,不代表整个东南亚的跨境电诈活动已经消失。2026年10月播出的纪录片第三集,将治理范围进一步延伸至缅甸妙瓦底等地区,并介绍了中缅泰三国联动打击诈骗窝点的情况。这里出现了一个新的变化:过去的打击重点集中在缅北果敢地区,现在则需要关注犯罪网络是否向其他地区转移。对跨境犯罪而言,失去一个园区并不意味着所有资金渠道、人员网络和组织关系都立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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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件,是缅甸妙瓦底“亚太新城”赌诈犯罪集团主犯佘智江案。公开报道显示,该集团通过网络设立200余个赌博平台,吸引约33万名中国公民参与网络赌博,涉案金额超过27亿元。佘智江2022年8月在泰国曼谷落网,2025年11月被引渡回中国。这一案件与明家案件虽然犯罪组织不同,却揭示了相似的问题:跨境犯罪往往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与境外园区、资金网络以及不同地区的犯罪组织存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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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来反诈工作面临的重点已经发生变化。过去需要解决的是如何突破境外园区的武装庇护,现在还要解决犯罪资金如何追踪、幕后金主如何追捕,以及不同国家之间如何持续交换证据等问题。对于犯罪集团而言,园区可以搬迁,人员可以重新招募,但资金往来和组织关系往往会留下线索。加强跨境资金调查、追缴违法所得,并对重大犯罪嫌疑人依法开展国际追逃,将是巩固现有成果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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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鸿明的案件还有一个更深层的警示:当地方武装力量与非法经济深度结合时,犯罪集团可能获得远超普通诈骗团伙的组织能力。武装庇护使犯罪活动能够持续,巨额非法收入又进一步增强犯罪集团维持控制的能力。明家案之所以具有代表性,就在于它清楚展示了这套犯罪结构的形成、扩张和被依法摧毁的全过程。打击这样的组织,必须同时处理犯罪人员、非法资金和武装庇护关系,而不能只清理表面上的诈骗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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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再回头看巫鸿明交代的那笔分成,2000万元已经不只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而是理解整个犯罪集团运作方式的重要线索。明家出售的是非法庇护,巫鸿明组织的是诈骗活动,双方依靠暴力和利益建立合作关系,代价却由无数普通人承担。巫鸿明曾经用猛兽捕食的说辞为自己开脱,可法律不会承认这种荒唐的理由。2026年1月,他已经依法伏法。如今更值得关注的,是如何继续追查跨境犯罪网络,让已经取得的打击成果得到长期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