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9日,德商产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绿色置业与邦泰跃尚、成都邦泰订立展期协议,将原贷款协议项下本金总额人民币1.2亿元的股东贷款予以展期。
根据公告,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各自提供的展期股东贷款本金均为人民币6010.34万元。展期期限自2026年10月11日起至2027年10月10日止,为期一年。成都邦泰应于股东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向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偿还全部未偿还本金及所有应计利息。
此前于2025年10月10日,绿色置业、邦泰跃尚与成都邦泰订立原贷款协议,同意向成都邦泰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股东贷款,其中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各自提供的本金最高限额均为人民币1.6亿元。此后,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各自均向成都邦泰提供人民币1.15亿元的股东贷款;截至公告日期,成都邦泰结欠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的未偿还股东贷款本金均为人民币6010.34万元。
公告显示,原贷款协议项下的股东贷款属无担保。倘成都邦泰无法按原贷款协议规定于到期日偿还任何款项,须支付迟延罚金,按逾期总金额每日0.02%的利率计算,并持续累积至所有未偿还责任获悉数及最终清偿之日为止。
此外,于2025年12月19日,绿色置业与中国银行订立担保协议及质押协议,同意就成都邦泰在中国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协议项下最高债务本金人民币1.5亿元及相关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质押其于成都邦泰的50%股权。截至公告日期,相关贷款协议项下已累计提款本金人民币8100万元,其中人民币3080万元已经偿还,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5020万元,剩余可提款金额为人民币6900万元,绿色置业在该担保及质押项下可能承担的最高剩余本金责任为人民币1.19亿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现有担保及质押以及展期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均涉及集团就同一目标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合并计算。由于合并计算后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介乎5%至25%之间,订立展期协议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公告称,自原贷款协议订立以来,成都邦泰一直推进目标地块的开发。考虑到目标地块开发项目的现时进度及后续资金需求,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同意按其于成都邦泰各自持有的50%股权比例,将各自提供的人民币6010.34万元股东贷款予以展期。
成都邦泰由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分别拥有50%权益,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绿色置业为德商产投服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管理业务;邦泰跃尚由四川邦泰置业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建筑材料。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