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7日晚,辽宁锦州一处环岛附近,周进驾驶的丰田轿车突然撞向挡墙。车内妻子严坤当场死亡,周进重伤,被送进医院抢救。表面看,这是一场深夜发生的交通事故;但现场留下的细节,很快让办案民警意识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周进醒来后讲述,夫妻二人原本准备返回北京,途中因临时有事折返锦州。晚上经过服务区时,两人下车吃饭,随后在车里休息。车子重新上路后,严坤不慎将热水泼到他身上,周进分神,最终撞上挡墙。
这段说法听起来完整,却经不起核查。监控显示,进入服务区的只有周进一人,严坤始终没有下车。事故车辆里的两个杯子,杯盖也都处于拧紧状态。所谓“热水泼洒”,在现场找不到相应痕迹。
更奇怪的是,车辆驶入环岛时速度超过每小时八十公里。面对前方挡墙,车辆没有明显转向、制动或躲避动作,而是在短短几秒内持续加速。车载记录显示,撞击前车速从每小时八十二公里升至八十八公里,方向始终没有明显改变。
车内人员的状态同样令人疑惑。周进坐在驾驶位,系着安全带,身上穿着羽绒服,方向盘前还放有抱枕。严坤却坐在后排中间,赤脚,没有系安全带,身上只穿着贴身衣物。事故发生时,她几乎没有任何防护。
法医检查发现,严坤伤势极重,但双臂没有明显的防御性损伤。人在清醒状态下遭遇猛烈撞击,通常会下意识抬手遮挡或抓握物体。更关键的是,她体内除了治疗癫痫的卡马西平,还检出了具有强烈镇静作用的氯氮平,含量已经达到中毒程度。
氯氮平并不是普通药物。严坤家中没有购买记录,医保资料中也没有相关用药信息。法医据此判断,事故发生前她很可能已经陷入昏迷,无法对即将到来的撞击作出反应。案件侦查由交通事故转入刑事方向,周进也从幸存者变成了重点嫌疑人。
警方随后在夫妻二人的住处发现了大量保单。保单主要涉及意外伤害,以及自驾过程中造成的伤残和死亡,累计赔偿金额约为2900万元,受益人是法定配偶。也就是说,严坤一旦因交通事故死亡,周进就可能获得巨额赔偿。
这笔钱,恰好对应周进当时的经济困境。表面上,他经营饭店,常带家人出行,生活十分宽裕;实际上,生意早已不景气,炒股又亏损,账户几乎没有资金,贷款和日常支出却不断增加。严家为女儿购置的住房,也被他拿去抵押。私立学校学费、保单费用以及家庭开支,像几只无形的手,持续压迫着他的资金链。
不过,动机只是推断,证据还必须闭合。警方调取周进的通讯记录后,发现他曾向一名售卖特殊药物的人员转账。对方声称出售的是三唑仑,实际交易的却是氯氮平。周进解释说,药物是买给母亲助眠的,但其姐姐在医院工作,根本没有必要通过这种渠道购药。
面对药物来源、转账记录和尸检结果,周进始终难以作出合理解释。更早之前,夫妻二人还曾发生过一次车辆碰撞,周进称是严坤突发癫痫导致事故。严家后来发现,严坤那次并没有出现以往发病时的典型症状。这个被忽略的细节,也被重新纳入调查视野。
2019年10月,周进经过长期治疗回到锦州。民警依法搜查时,他迟迟不肯交出手机,甚至声称手机已经送去修理。可就在十分钟前,警方还曾用这部手机与他通话。手机最终被从床垫下找到,里面的转账和聊天记录,补上了案件中最重要的一环。
据案情材料,周进后来承认,为了缓解债务压力,他曾策划利用车祸获取保险赔偿。2021年7月16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判处周进死刑。周进当庭提出上诉。那场被伪装成意外的撞击,最终没有停留在事故认定书上,而是进入了刑事审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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