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阖家团圆、探亲访友成为群众的热切期盼。钢城区人民法院巧用节日节点,通过限制高消费司法惩戒手段,刚柔并济开展执行工作,成功督促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全额清偿债务,圆满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以高效执行兑现胜诉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该案系一起担保追偿纠纷。此前,某担保公司依法为被执行人胡某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后,通过诉讼向胡某追偿。法院依法判决胡某偿还全部代偿款项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胡某心存侥幸、消极拖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排查其名下财产,并多次电话联系胡某释法明理,劝导其主动筹措款项履行义务。面对法官的善意劝导,胡某始终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持续拖延履行进程。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钢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胡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将其纳入限高名单。

双节临近,计划返乡探亲的胡某在购买高铁车票时才发现,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团圆出行计划泡汤。真切体会到司法惩戒的刚性约束力后,胡某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提出全额履行债务。

接到胡某的履约申请后,执行法官迅速对接双方当事人开展协调工作,同时快速核实申请执行人收款信息。在法官的主持下,胡某足额筹措资金,一次性结清欠款本金、利息等费用。法院确认案款足额到账后,立即启动审批流程,依法解除对胡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让其得以顺利返乡团圆,该案圆满执结。

“限制高消费不是目的,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才是初衷。”承办法官董静表示,司法惩戒措施的作用,在于倒逼失信主体正视自身法律责任,“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拒不履约将面临失信公示、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毕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