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发布”消息,10月9日,甘肃省兰州市城管委发布《关于禁止随地吐痰温馨提示》,表示随地吐痰整治已纳入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监督。
发现随地吐痰行为,兰州市民可向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依法进行处置。
兰州市城管委表示,依据《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便溺;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公开报道显示,《兰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经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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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爱卫办倡导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禁烟等文明行为。图源:兰州发布
对此,兰州市爱卫办积极行动,倡导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禁烟等文明行为。其中,2025年12月18日下午,在中山桥南广场,兰州市爱卫办工作人员设立劝导台,向过往市民发放礼品与宣传页,结合《条例》耐心讲解不随地吐痰的重要性,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
2026年8月14日,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最高罚款1000元;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设摊经营,最高罚款200元。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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