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光启花苑一名业主

新城悦物业踢出群聊了

事情起因

1号晚上业主家人

不小心撞坏了小区的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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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物业联系业主,给出报价是400元

但无法开具发票

业主对此提出质疑

自己网络搜索同款地灯价格仅几十元

而且这盏灯已经使用多年

金属部位出现锈蚀老化,理应考虑折旧

直接一口价400元,缺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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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主所述,自己也提出了备选方案

希望物业告知灯具品牌、尺寸参数

自己自行采购同款灯具

物业安排电工上门安装

但物业方称外面购买的灯具,物业电工不一定能装亮

并且不肯提供灯具的相关参数

要求业主自行到现场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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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多次沟通未果

没想到物业先行将业主移出业主群

7:56移出群聊

8:07物业管家私聊业主

让业主自己网上购买灯具、自行找师傅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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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追问为什么将自己移出群聊

物业工作人员居然堂而皇之地表示

“领导的意思”

业主自述:每年都是提前足额缴纳物业费

只是要求赔偿要有凭证,并非拒绝赔偿

更何况业主群是物业和业主沟通、发布小区通知的公共渠道

不是可以随意踢人的私人聊天群

业主表示:物业的这种做法让人难以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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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出后,有网友表示

这次事件里,地灯设置位置缺少警示标识

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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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提出观点

公共设施损坏赔偿

应当结合物品折旧、采购票据核算金额

物业不能口头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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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还有网友提出

物业单方面将业主移出楼栋沟通群

侵害了业主获取小区通知、沟通事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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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损坏该怎么定损、怎么赔偿?

物业是否有权移出业主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