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洱源发布)

为强化洱源县乔后镇“乔盐文化节”暨物资交流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会场周边道路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洱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乔盐文化节”期间对乔后街复线路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段

自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二、交通管制路段

233省道48公里+850米至50公里,即复线路全段。

三、交通管制措施

1.禁止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殊应急车辆以外的一切车辆停放。

2.管制时间内严禁车辆(包括非机动车)驶入管制路段或在管制路段通行,车辆行经管制路段,请主动绕行并远离管制路段停车。

本通告自管制时段开始之日起执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洱源县公安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洱源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0日

编辑:杨艳丽

排版:杨锦元

审核:施新弟 周丝莹

终审:李义勇 卢夺坤

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五章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百零二条 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国家对生态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审批、审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备案生态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