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荆州、张
为从严整治酒驾醉驾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压降涉酒道路交通事故
荆州交警持续开展夜查行动
现将近期典型案例
予以曝光
典型案例一
2026年10月6日,荆州公安交管一大队在荆州区育才路太湖港小学门前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对驾驶人覃某亮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车。随后,民警带其至医院抽血送检。
覃某亮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典型案例二
2026年10月4日,荆州公安交管二大队在园林路文化宫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对鄂DK***7的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典型案例三
2026年10月7日凌晨,荆州公安交管三大队在沙市区长港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对鄂DB***0的小轿车驾驶人孟某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车。随后,民警带其至医院抽血送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标准
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醉驾的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次心存侥幸
可能伴随一次危险
请广大驾驶人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以身试法
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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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交警
编辑:黄伟欣
责编:王璇/编审:王桃芳/监制:江敏
出品: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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