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知识产权与竞争底气。筑牢商业秘密保护防线,是反不正当竞争的关键一环,关乎创新活力激发、营商环境优化,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商业秘密,本质就是守护创新。

8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讲解商业秘密保护活动的工作情况与成效,警示经营主体恪守公平竞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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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起案件背后

会上指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其本质上是知识产权的特殊形态,并因其特殊性而极易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对象。

在当前技术迭代速度快、商业主体间互联程度高的竞争环境下,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尤为重要。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重大任务,系统谋划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在推进法制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创新保护机制、健全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多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完善法治体系,配合三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侵权惩处力度,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破解执法难点,各地配套出台相关标准指南。强化监管执法,开展专项行动,查办多起典型案件,2024年以来共立案383件,以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和改革探索力度,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现公布两起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跳槽窃密落法网

徐某、官某作为安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权利人”)“二维气相色谱仪固态热独立调制器”(以下简称“TIM”)的前研发人员,知悉TIM的技术秘密信息,并与权利人签订了保密协议。徐某、官某于2015年从权利人处离职并成立了雪景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景公司”)、南京九岚纹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岚纹公司”),继续从事固态热调制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

2016年8月17日至2024年3月26日,雪景公司、九岚纹公司销售的固态热调制器中均使用了TIM的技术秘密信息。同时,当事人也通过申请发明专利的方式对外披露了TIM的技术秘密信息。雪景公司、九岚纹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徐某、官某违反了该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

2025年9月15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量侵权危害性、持续时间及损害程度等情节,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雪景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7800元,罚款人民币730000元;对九岚纹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4700元,罚款人民币770000元;对徐某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对官某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徐某、官某利用离职前掌握的技术秘密信息创办企业,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属于“个人泄露+企业牟利”商业秘密侵权的典型模式。执法部门对雪景公司、九岚纹公司及徐某、官某的全链条追责模式,既打击了侵权行为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又切断了个人或企业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利益链条,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本案中,执法部门并未局限于单一行政处罚,而是积极推动双方和解与行政处罚并行。通过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双方开展十轮谈判,最终达成包含赔偿金额、专利权归属在内的和解协议。这一执法实践表明,以和解方式化解纠纷也是优化商业秘密维权生态的有效途径。

大模型秘密失守

人工智能大模型高速发展,技术日新月异,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商业秘密形式对提示词工程、Agent技能包等新类型技术信息进行保护。2011年7月,孙某入职杭州某人工智能企业(以下称“权利人”),任资深算法专家,直至2025年7月离职,其全权牵头研发某垂直领域AI智能审查模型,掌握模型核心涉密资料。2023年12月,孙某在职期间,利用其配偶身份,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法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原公司”)。

2024年6月,孙某向法原公司研发人员发送权利人AI模型专属提示词模板、审查规则、标注规范等相关资料,用于法原公司研发权利人同类AI模型。

经行业专家专项论证,上述资料组合形成的场景智能审查一体化方案,具备非公知性、商业价值、企业保密管控要件,属于AI垂直领域新型集成式技术商业秘密。

孙某身为算法核心涉密员工,2011年7月入职时签署专项保密协议,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负有保密义务。其私自披露权利人核心涉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

2026年5月28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综合考量,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孙某停止泄密、授权使用行为,并处罚款350000元。法原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另案处理。

本案系全国首例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商业秘密案件,突破AI行业传统执法局限。过往AI知识产权维权多局限于源代码确权,本案破除行业“代码情结”,使执法视角更适配AI行业特性,明确认定自然语言类集成方案、非标运营规则均可独立构成商业秘密。本案的查办探索了人工智能非标集成技术商业秘密的认定路径,填补了国内人工智能行业商业秘密执法空白,为算法人才流动、同业AI研发、科创企业涉密数据管理划定合规红线,助力人工智能产业规范化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