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通报称,因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被罚1.1万元。此外,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市厚龙燃气有限公司厚街第三供应站均因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分别被罚1.9万元和1万元。据了解,今年以来,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已被罚6次,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已被罚4次。
资料图。图源:南方+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宝山煤气”被罚1.1万元
根据通报,今年7月22日,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在大岭山镇大片美路17号展兴工业园内,露天临时储存燃气,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设施,且紧邻园区主要道路,未设置合规防火间距,存在安全隐患。
依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文件相关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露天存放、储存场所需配套安全设施及合规防火间距等规定,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被处以1.1万元罚款。
家用燃气灶具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入户安全检查结果却显示“无隐患”
今年8月18日,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对大岭山镇杨屋村联丰巷12号与大岭山镇大塘朗村长安路101二楼食堂两家燃气用户开展入户安全检查,《用户安全检查表》记录内容显示:“无隐患”。
然而,8月21日、8月24日,大岭山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开展燃气入户安全检查时发现,由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供应燃气的上述两家燃气用户,使用的家用燃气灶具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均存在安全隐患。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入户安全检查存在弄虚作假,被处以1.9万元罚款。
此外,9月18日,洪梅城管分局对东莞市厚龙燃气有限公司厚街第三供应站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东莞市厚龙燃气有限公司厚街第三供应站于9月17日对洪梅鑫酷餐饮店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其气瓶总存量显示没有超过100KG;然而,该店铺实际气瓶总存量为150KG,并上传虚假安检照片。东莞市厚龙燃气有限公司厚街第三供应站被处以1万元罚款。
【延伸】
“广隆兴能源”今年以来已6次被罚
南都记者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检索发现,今年以来,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已4次被罚。此前被罚原因包括:入户安检弄虚作假、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
此外,今年以来,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已被罚6次。此前被罚原因有: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未按要求免费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等。
天眼查信息显示,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38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947万人民币。
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以从事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
东莞市厚龙燃气有限公司厚街第三供应站成立于2026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10月10日,南都记者拨打了上述燃气企业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东莞市厚龙燃气有限公司厚街第三供应站未留存联系方式),东莞市宝山煤气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的接线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此次被罚事件)。”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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