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春天,毛泽东乘专列外出视察。一次谈话结束后,专列工作人员向乘务员说出了她刚才与毛主席交谈的内容。乘务员追问之下,对方领着她走进一间屋子,指着里面的录音设备说:“我就是从这里听到的。”

这件事很快传到毛主席那里。专列办公室的花盆后面,果然藏着一个麦克风。问题由此变得严重:这不是普通的工作记录,而是在谈话对象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音,更没有经过毛主席本人同意。

毛主席当即要求查清设备从何而来。此时,正在河北徐水县调研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还不知道北京已经出了状况。4月26日晚,他接到办公厅副主任龚子荣的电话:“主席生气了,你明天下午以前赶回北京。”

杨尚昆反复追问原因,电话那头只留下六个字:“秘密录音问题。”话说得含糊,分量却不轻。杨尚昆后来在日记中记下,当晚“脑子中很乱,整夜未睡好”。

4月27日17时20分,杨尚昆乘火车抵达北京永定门车站。邓小平、彭真已经在那里等候,他这才知道,毛主席专列上发现了秘密安装的录音装置。杨尚昆感到意外,因为他原以为专列上的设备属于经批准的工作安排。

调查很快指向了设备安装的来龙去脉。有关人员考虑到毛主席不喜欢身边摆着显眼的录音机,便把麦克风藏在花盆后面,并将设备装在专列办公室及毛主席下榻处,方便记录接见外宾时的谈话。设备本身或许有工作用途,但安装方式和使用范围,已经越过了规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更麻烦的是,个别工作人员把设备用于记录毛主席与乘务员的交谈。这段谈话既不是中央正式会议,也不是与地方领导或外宾商谈的重要事项,更没有专门指示要求录音。办公设备一旦脱离授权,哪怕出发点是“方便工作”,性质也会发生变化。

录音并非当时突然出现的新事物。1949年4月中央办公厅机要室重组后,叶子龙兼任机要室主任。随着中央事务增多,单靠速记保存讲话,难免出现遗漏。1954年2月6日至10日,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期间,中央秘书局曾对会议进行录音,正是为了提高记录的准确性。

毛主席对录音却一直十分谨慎。1956年苏共二十大期间,赫鲁晓夫作秘密报告,内容随后传遍世界,这件事使毛主席更加警惕。在一次小型会议上,他发现杨尚昆、胡乔木正在记录讲话,便说:“你们记这些干什么?以后不要记了。”

后来,1956年4月25日毛主席发表《论十大关系》时,由于没有完整速记和录音,整理人员只能依据记忆及与会者笔记补充,稿件与原讲话存在差距。毛主席看后不满意,这件事也让中央办公厅意识到,记录工作不能简单地一刀切。

1958年7月21日,毛主席会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由于谈话涉及苏联提出的长波电台、潜艇基地和联合舰队等问题,毛主席要求留下记录。当时使用的是一种微型设备,安装隐蔽,却因时间过长发热损坏,谈话内容并未完整保存。此后,机要室购置了较为可靠的设备,并制定录音范围。

规定很清楚: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央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中央领导与地方负责同志的重要谈话,中央电话会议,以及领导指定的内容,才可以录音。1959年11月杭州中央工作会议上,毛主席明确说不要记录中苏关系的一段谈话,胡乔木提醒现场还有人在录音,毛主席立即问:“是谁让录音的?”录音随即停止。

这次专列事件,正说明制度写在纸上还不够,执行更要逐项核对。5月2日,杨尚昆向周恩来汇报经过。周恩来认为责任并不在他,但杨尚昆仍于5月8日写信检讨,承认自己在管理上“疏于检查”,请求组织处理。

随后,中央书记处决定,给予机要室主任叶子龙、机要室副主任康一民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机要室副主任吴振英警告处分。调查还确认,相关录音带和整理稿均保存在机要室,并未外流。

毛主席仍不放心,要求销毁历年录音带。周恩来劝说后,才保留少数重要资料。5月17日,中央书记处讨论防止类似问题重演,决定加强办公厅领导,并通过《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规定中央重要正式会议须经书记处批准后方可记录,其他谈话不得擅自录音。不中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