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西安市公安局新筑派出所接到市民刘女士报警:自己不慎将一部苹果手机遗落在商场卫生间,离开短短几分钟后返回寻找,手机已不见踪影。

刘女士急匆匆拿着老公的手机,边呼叫自己的号码边往卫生间跑。"呼叫过程中手机还是通着的,但走到卫生间里都没听见响,说明已经被别人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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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还原:口袋鼓起,擦肩而过

商场公共区域卫生间进出人员较多,找手机几乎不大可能。但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了端倪——

监控画面里,一名女子的口袋明显装了两个手机:右口袋掏出自己的手机解锁看了一眼,又放了回去;左口袋掏出刘女士的手机,翻看了一下,随后将其藏匿。

更让人唏嘘的是,刘女士四处寻找、高喊"谁拿了我的手机"时,这名女子就站在她身旁,两人多次擦肩而过。女子还有拿衣服遮挡自己脸庞的反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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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购物袋锁定身份

民警顺着监控中女子手提的购物袋线索,成功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经过连夜耐心普法,该女子承认捡到手机并私自藏匿。最终,手机被追回并归还刘女士。

民警提醒:捡到他人财物应及时归还或交给警方,切莫贪小便宜。若拾得他人遗失物拒不归还,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侵占罪,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捡到东西不还,法律怎么定?

很多人觉得"捡到的就是我的",其实不然。法律对拾得遗失物有明确规定: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侵占罪: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若捡到手机后伴随刻意隐瞒、转移、刷机等主动行为,还可能涉嫌不当得利,需承担全额返还或折价赔偿责任。

一句话记住:拾金不昧不仅是美德,更是法定义务。

来源:陕视新闻

编辑: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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