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上晚自习,家长要去教室里坐着看管,还得记录哪个学生不守纪律。武汉一所中学的这个规定,把“家校合作”的边界问题推到了舆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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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让家长“没法拒绝”的通知

10月8日,有家长反映,武汉一所中学发通知要求家长到学校教室轮值延时晚自习。通知写得很具体:轮值家长必须是学生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算数;值班时间是每晚19:40到21:00,全程不能玩手机,要么在教室巡视,要么“轻度办公”;职责包括维持课堂纪律,并记录不守纪律的学生。

10月9日,涉事学校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工作人员回应称,家长轮值是“家校合作的一种方式”,系自愿参加,如果家长没时间可以向班主任申请调整。校方还给出了一个理由:不可能让老师从早上7点工作到晚上9点,那就是14个小时,第二天还要上班。

武昌区教育局表示,确有此事,已介入调查处理。

学校的话听起来有理,但问题恰恰在“自愿”二字

先说校方提出的教师负担问题。一个老师连续工作14小时,第二天还要上课,这个困难是真实的。但家长的处境就不真实吗?

大多数家长白天要上班,有的要加班、有的要轮班,下班回家还要做饭、照顾老人、陪孩子写作业。晚上7点40分到9点这个时间段,恰好是许多家庭一天中仅有的喘息时间。把这段时间固定占用,要求家长赶到学校坐班,对双职工家庭来说,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是“能不能做到”的问题。

更关键的是“自愿”到底有多少成色。学校说没时间可以“申请调整”,但申请调整意味着可以自由退出,还是只能换一个值班日期?如果家长因工作原因实在无法参与,是否会承受来自学校或其他家长的压力?

这些问题不是多虑。对许多家长而言,学校提出的要求涉及孩子的切身利益,他们很难像面对一般志愿活动那样轻松做出选择。即使学校没有强制,家长也可能担心若自己不够配合,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

形式上的自愿,掩盖不了实质上的硬性摊派。

规则说得很清楚:晚自习管理是学校的职责

这件事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维度:它已经越过了制度划定的边界。

以事发的武汉市为例,2024年发布的《武汉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支持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组织学生活动、维护秩序、保障安全,同时明确规定家长委员会“不得干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学生在校开展晚自习,属于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部分,不能被定义为“学生活动”。

中国青年报的评论指出,学校与家庭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共同目标,但双方职责不同。邀请家长分享家庭教育经验、参与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发挥家长的独特优势。相比之下,组织学生晚自习、维持课堂纪律,则属于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责任范畴,“无论如何都不应推给家长”。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强调学校要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学校是专业教育机构,教师是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这是家校分工的基本前提。

让家长记违纪,是另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

涉事学校要求轮值家长记录不守纪律的学生,这比维持秩序走得更远。

学生在校期间的纪律管理,需要有明确的规则、稳定的标准和规范的处理程序。如果交由缺乏教育经验的家长轮流监督,难免出现管理尺度不一的问题。

更现实的是,面对学生之间的争执、课堂纪律问题乃至突发情况,家长是否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如果出现误判或引发纠纷,责任又该由谁承担?

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学校将课堂纪律监管、违纪记录等教学管理工作交给家长,早已超出家长家庭教育的范畴。晚自习秩序维护、学生在校行为管理,“是学校和教师的岗位职责,绝非家长需要承担的额外义务”。

这不是孤例,而是一个反复出现的模式

武汉这起事件并非个案。

此前,多地学校推行的“家长护学岗”就因为类似问题引发争议。护学岗设立的初衷是凝聚家校力量保障学生安全,但部分学校在执行中逐渐偏离自愿原则,通过家委会排班、变相摊派等方式强制家长值守,加重双职工家庭负担,甚至衍生出长辈替岗、花钱代岗等现象。今年3月,广西河池、浙江诸暨、广东韶关等多地多所学校集中叫停了家长护学岗,被舆论视为对失衡家校关系的一次纠偏。

从“护学岗”到“轮值晚自习”,变化的只是场景,不变的是同一个问题:学校在人力、管理、成本等方面不想承担的东西,以“家校合作”的名义打包转移给家长。而“家校合作”不是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今天是轮值晚自习,明天就可能是其他名目。

教师负担值得关注,但解决路径不该是家长补位

客观地说,校方提到的教师工作负担问题值得正视。延时服务政策实施以来,教师的工作时间确实被拉长了,这是一个需要系统解决的问题。

但解决路径不该是让家长来补位。如果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存在实际困难,更合理的解决方式应当是完善人员配置、优化管理机制,并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必要支持。将家长作为可以随时补充的管理力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延时服务政策的目的,是解决“学生放学早、家长接不了”的现实难题,其责任主体理应是学校。如果延时晚自习期间教室里的纪律监督要由家长来盯,这不仅把学校的管理责任转嫁到了家长头上,也会消解和异化延时服务政策的初衷。

各归其位,才是家校合作该有的样子

目前,当地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公众的期待很朴素:查清家长轮值的具体安排和实际参与情况,对不合理的做法及时纠正。

家长对学校事务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本是家校合作的正常形式。家校共育的核心是各司其职、协同补位,而非学校将管理压力转嫁家长。

只有明确职责、各尽其责,学校和家庭才能建立起健康、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原本旨在促进协同育人的安排,反而成为家长的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