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军的人当场翻开,金锞子骨碌碌滚了一地。
二伯母扑上去捡,被踹了一脚。
还想夹带?
我从头到尾没有出声。
轮到搜我的时候,那名小兵上下打量了一番。
素银簪子,旧棉袄,布裙布鞋。
他翻了翻我的袖子,捏了捏衣角,没捏出什么硬物。
棉袄里的银票缝在夹层最深处,和棉花混在一起,纸与棉的手感差不多。
他放过了我。
我知道他会放过我。
因为我提前用棉花把银票裹了三层,又拿浆糊把接缝粘死了。
手感上,那就是一件缝补过的旧棉袄。
嫁进温家四年,什么都没学会。
只学会了一件事:穷人的东西没人抢。
3
大牢在城东,离刑部不远。
男女分押。
我和大伯母、二伯母,还有几个年幼的孩子,被关在同一间牢房里。
稻草铺了一地,又湿又臭。
大伯母哭了一路,进了牢房还在哭。
二伯母不哭,但嘴唇咬出了血。
她靠着墙坐下来,把最小的孩子搂在怀里,抬头看了我一眼。
三弟妹,你倒是沉得住气。
我蹲下来,把稻草归拢了一堆,铺平了,让几个孩子坐上去,能暖和一点。
哭也没用。我说。
二伯母冷笑一声:你是沈家的女儿,娘家还有人。等风头过了,你爹来捞你就是了。我们可没这个命。
我没接话。
我爹确实还在。
但沈家是小门小户,一个七品县令,在京城连块砖都搬不动。
能指望的,不是我爹。
是我那件旧棉袄。
进牢的第二天,没人来提审。
第三天,还是没人来。
大伯母哭累了,开始骂人。
骂永宁伯,骂大伯,骂管家,骂丫鬟,骂天骂地。
二伯母不接腔。
我也不接腔。
到了第四天,终于有狱卒来送饭。
两碗糙米粥,一碟咸菜,七个人分。
大伯母一看就炸了:这是人吃的东西吗?我们永宁伯府的人,什么时候吃过这种猪食!
狱卒白了她一眼:永宁伯府?永宁伯府的牌匾昨天就被摘了。你们现在是待罪之人,有得吃就不错了。
大伯母当场就要晕过去。
我接过那碗粥,先喂了最小的孩子两口,把咸菜掰碎了泡进去,又递给其他几个孩子。
剩下的粥底分给大伯母和二伯母。
自己没吃。
不是不饿。
是我要留着肚子跟狱卒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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