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前在外贸公司上班,疫情那几年生意不好,靠刷信用卡周转,前前后后欠了二十几万。后来又失业,彻底断了收入,银行催收电话打了好几个月。后来当事人突然接到派出所电话,说他涉嫌信用卡诈骗,要他过去配合调查。

家属问:欠信用卡还不上,真的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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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的人很多。很多人把 “信用卡欠钱” 和 “信用卡诈骗” 混为一谈,一听银行说要报警,整个人先慌了神。实际上,大部分信用卡透支还不上,最后走的都是民事催收、上征信黑名单、法院强制执行这条路,不会轻易上升到刑事。但一旦真的符合 “恶意透支” 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也确实可能立案

一、还不上,不等于诈骗

刑法第 196 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其中一种情形就叫 “恶意透支”。很多人一看到 “透支” 两个字,就以为只要信用卡欠了钱、还不上,就是犯罪。这个理解实在太宽了。

普通的信用卡透支还不上,本质上就是个民事债务问题。你用真实身份办的卡,正常消费、正常取现,后来因为失业、生意失败、家人生病这些原因,资金周转不过来,没法按期还款。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你、申请强制执行、把你列入失信名单、冻结账户。但只要你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什么叫非法占有目的?说白了就是办卡或者透支的时候,你压根就没打算还,或者明知道没有还款能力还要大额透支,把钱拿去挥霍、赌博、还高利贷、转移藏起来,再或者透支后直接换手机号、搬家、失联,躲着银行催收。

一句话讲透:还不上和不想还,根本是两码事。

二、恶意透支的四个门槛

根据两高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恶意透支” 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缺一个都不算:

第一,透支金额达到法定标准。2018 年之后,恶意透支 “数额较大” 的标准就从一万提到了五万。也就是说,目前要达到刑事立案的门槛,本金得在五万元以上。这里说的五万元,指的是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本金,利息、滞纳金、手续费这些银行收的附加费用不算在内。不到五万的,通常不会按信用卡诈骗罪处理。

第二,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就是你透支已经超出了银行给你的信用额度,或者到了还款日没还,银行给了宽限期还是还不上。

第三,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这是个很关键的程序性条件,不是银行随便催两次就算数。有效催收得是在你透支超限额或者超期限之后,用你能够正常收悉的方式进行,而且两次催收之间至少要间隔三十天,从第二次催收完成之日起算,超过三个月还没还的,才符合这个门槛。当然也有例外,如果持卡人故意换手机号、搬家失联,刻意逃避催收的,就不受 “确认收悉” 和 “间隔三十日” 的常规限制了。

第四,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最核心的一条。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暂时还不上,但你一直接银行电话、主动协商还款方案、在尽力凑钱,通常不会被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反过来,要是办卡时就提交虚假材料,透支后马上失联、转移财产,或者把钱全用在高档消费、赌博这些非必要支出上,主观上就很难洗脱嫌疑。

这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哪些行为容易被认定成 “恶意”

实务里,公安和法院判断一个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通常会看这几个细节:

第一,办卡时有没有弄虚作假。用假身份证、假工作证明、假收入证明办的卡,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诈骗的嫌疑,银行一旦发现,报案的概率会很高。

第二,透支资金的去向。钱是用来正常消费、做生意、看病、交房租,还是拿去赌博、买奢侈品、还高利贷、转给家人转移?前者是正常用途,后者更容易被推定为压根不想还。

第三,逾期后的表现。逾期之后,你是主动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协商分期,哪怕每个月少还一点,还是直接关机、换号、搬家、拉黑催收人员?前者是有还款意愿的体现,后者是逃避还款义务的典型表现。

第四,明明有还款能力却拒不还款。有些人名下有房有车有存款,但就是不还信用卡,甚至把财产转到别人名下。这种情况,哪怕金额刚够五万,也容易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第五,是不是多张卡同时大额透支。一个人在好几家银行办了信用卡,短时间内全部刷爆,又没有任何还款安排,这种情形也很容易引起银行怀疑。

四、银行报案和公安立案,中间还有距离

银行催收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还钱就报警。但报警不等于立案,立案也不等于定罪。

银行报案,通常是把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会先审查:金额够不够五万?有没有两次符合规定的有效催收?超过三个月没还的证据充不充分?有没有证据证明非法占有目的?这些条件都凑齐了,才会立案。

实务里,公安机关对信用卡纠纷其实卡得挺严。毕竟信用卡欠款太普遍了,要是每一起还不上都按诈骗处理,司法资源根本扛不住。所以通常只对那些金额比较大、主观恶意明显、故意躲避催收的案件才会立案。

如果真的接到公安传唤,家属先别慌。传唤只是个调查程序,说明公安在核实情况。当事人积极配合,如实说清楚透支的原因、钱用在哪了、做了哪些还款努力,这个阶段处理得当的话,很多案子最后都走不到起诉那一步。

五、家属能做什么

如果家里有人因为信用卡透支被传唤或者立案,张智勇律师建议按这几步来:

第一步,能尽早还钱就尽早还。这是最有效的化解方式。恶意透支案件有个很重要的特点:还钱的时间点不一样,法律效果差很多。越早还清越有利。法条明文规定的从宽节点有两个: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全部还清、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还清、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不过有一点得提前说清楚:这个从宽政策主要适用于 “数额较大” 也就是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情形。要是欠款数额已经到了五十万以上的巨大档次,就算全额还清,也只是从轻量刑的情节,没法直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别抱着 “还钱就一定没事” 的想当然心态。另外还要注意一个例外:如果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这项从宽规定就不适用了。

第二步,整理好能证明还款意愿的证据。比如和银行催收的通话录音、短信记录、分期还款协商记录、部分还款的凭证。这些都能证明当事人没有逃避债务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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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理清楚资金用途的凭证。如果透支的钱确实是用在家庭开支、生意周转、看病这些正当用途上,把相关的票据、流水整理出来。资金用途正当,是反驳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

第四步,千万别失联、别转移财产。越躲问题越大。公安最忌讳的就是当事人失联、销毁证据、转移资产,这些行为本身就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

第五步,及时找律师介入。信用卡诈骗案在侦查初期回旋空间其实很大。律师可以帮着和银行协商、和公安沟通,整理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介入得越早,通常效果越好。

信用卡透支还不上,会不会变成信用卡诈骗罪?答案是:有可能,但绝不是必然。

普通欠款和恶意透支之间,隔着一道叫 “非法占有目的” 的墙。墙这边是民事债务,银行可以催、可以告、可以执行;墙那边才是刑事犯罪,得同时满足金额、催收程序、主观故意这几个条件。

家属碰到这种事,先别被 “信用卡诈骗” 这四个字吓倒,也别心大觉得只是欠钱没大事。先把事实理清楚,把证据固定好,该协商协商,该还款还款,该请律师请律师。只有把 “还不上” 和 “不想还” 的界限掰扯清楚,很多案子才不会从民事纠纷滑向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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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智勇,全国优秀律师,智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执业29年,2009年带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剥离民商事业务,完成全员刑事专业化转型。代理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案(国家监委成立后001号案),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协原副主席黄毅案,贵州省原副省长李再勇案,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级职务案,厅级数十件,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并辩护代理了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云南鲁逸荣L置27个月案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亲办重大疑难职务、诈骗及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多人获无罪释放;带领团队办理刑案近万件。受聘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员及多所高校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律所实行全部刑案集体讨论。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