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报

据百姓关注报道,10月8日17时许,湖北武汉一男子在杨泗港大桥“钓”到无人机,无视路人劝阻带着无人机匆匆离开。无人机主人胡女士称,无人机价值1万元左右,当天已报警处理。律师称,若该男子拒不归还,即构成不当得利,或涉嫌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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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百姓关注

相关视频显示,事发时有目击者恰好拍下无人机被垂钓者收走的全过程,其间,该男子试图将无人机关机,大概10分钟后离开现场。视频拍摄者黄先生在事后通过短视频联系上机主,并提供记录的画面便于机主寻找。无人机主人胡女士称,曾在桥下大喊未能拦截,上桥寻找却发现人已离开,无人机价值1万元左右,当天已报警处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称,该男子钓到的无人机属于他人财物,应当返还。若该男子拒不归还,即构成不当得利。机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原物。若无人机已被处置或损坏,则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根据刑法第270条,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 源:大河报记者 杜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