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 应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10日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打击效仿盗墓小说情节组织盗掘古墓葬等不法行为。

此次发布的“余某才盗掘古墓葬案”案情显示,余某才痴迷盗墓小说,自学盗墓技术并购买工具。2023年,余某才与他人两次商定共同盗掘古墓葬,单独或伙同他人寻找、确定古墓葬位置,共同挖掘盗得铭文铜戈、玉饰、铜壶、铜鼎等23件文物。经鉴定,被盗的两座墓葬均为东周时期古墓葬,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才伙同他人盗掘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判处余某才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最高法指出,盗墓小说属于文学演绎创作,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均进行了大量夸张、幻想化加工,与现实中法定合规的考古勘探等文物保护工作有着本质区别。行为人擅自进行钻探等探墓行为及挖掘、爆破等盗掘行为,均可能构成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此次发布的“郭某军故意损毁文物案”明确,对片面追求企业效益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致使文物灭失的,依法定罪处罚。“唐某生倒卖文物案”则明确,对生产生活中偶然捡拾文物进行倒卖构成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

近年来,各地法院坚持重点打击盗掘、盗窃、盗割等源头性犯罪活动,职业化、团伙化文物犯罪活动,以及严重危害文物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判处刑罚,持续形成强大司法震慑,有效遏制文物犯罪活动。

当前,中国文物安全形势复杂,文物犯罪日趋专业化、智能化、职业化,并逐步向互联网蔓延,重特大文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公正司法,依法惩处各类文物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