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已实施12年,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今年以来的18.6天,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并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反垄断法提出,要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是落实分类分级审查要求的重要举措,核心是把不太可能产生竞争问题的案件分流至快速审查通道,让交易在更短时间内获得审批,同时让有限的行政资源聚焦重点案件,确保审查质量。

2026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申报489件,审结440件,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另对5起经营者集中提出竞争关注,有力防范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同时对没有竞争问题的案件加快放行,平均审查时间29.8天,高效服务企业投资并购。

简易案件审查制度自2014年创设以来已实施12年。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相关回顾与评估工作,通过发放问卷、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专家、企业、律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等多方意见。

从调研和评估情况看,适用简易案件程序获批的案件数量大幅提升,2014年获无条件批准的简易案件数占全部无条件批准案件数的49.2%,到今年以来已增长至88.8%,绝大多数并购交易通过简易案件审查获得快速放行。简易案件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今年以来的18.6天,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并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相对于非简易案件,简易案件需填报的信息事项从53项减为44项,2024年进一步简化至38项。有企业测算,简易案件平均申报成本较非简易案件降低50%以上。

在快速放行没有竞争问题的简易案件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人申请适用简易案件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简易案件适用情形的,依法转为非简易案件。近三年,非简易案件中约有18.4%是由于不符合简易案件情形而转为非简易案件审查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