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民日报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这些我们早已熟悉,给我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面孔”,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但长久以来,他们却被不少难题所困扰:系统派单不合理不敢拒、超时一秒就扣钱、账号说封就封没处说、工资结算拖拖拉拉、出了工伤没人担责……
10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规章形式,将企业实施劳动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
一句话:8400万人的权益保障,将正式从“政策倡导”升级为“制度约束”了。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拆解这份《办法》——
解决派单不合理、一键封号等问题
“算法逼单”“一键封号”“以罚代管”……这些平台算法派生的问题,跑单的兄弟姐妹们一定不陌生。
这次《办法》直接给算法戴上了“紧箍咒”:
确立算法取中原则:不能拿最极端的少数数据当普遍考核标准,不能逼着大家无限内卷;
算法要“透明”:企业必须向劳动者讲清楚算法的基本逻辑和运行规则,不能搞“黑箱操作”;
重大决定必须人工审核:停止派单、封禁账号这种直接影响收入的决定,绝对不能由系统自动作出,必须有人工审核把关。
简单说:算法是服务管理的工具,不能反过来变成管人的“老板”,更不能成为企业甩锅的借口。
工资、休息都有硬标准
关于大家最关心的劳动报酬和休息权,《办法》划出了多条不可突破的“硬杠杠”:
提供正常劳动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积分、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滥用罚款、降低等级等惩罚手段,鼓励正向激励;不得诱导过度劳动,连续工作4小时应当安排适当休息;法定节假日工作应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社保不再“裸奔”:职业伤害保障已覆盖近4000万人,个人不掏钱。
新就业形态很多岗位是在路上跑,职业伤害风险高,过去常常是“有活干、无保障”,真出了事伤不起、赔不起。
《办法》明确要求,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为劳动者参加职业伤害保障。
事实上,这项保障从2022年7月就启动试点,如今已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覆盖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大行业。截至2026年9月底,累计参保人数已达3727万人。制度实行按单计费、每单必保,保费由平台企业承担,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
此外,《办法》还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责任。
用工关系不再糊涂
过去,很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头疼的问题是:我到底算不算平台的员工?出了问题该找谁负责?用工关系模糊,一直是维权难的根源。
这次《办法》给出了清晰的分类规范: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管理但不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共同实施用工管理的,签订三方协议。
同时《办法》也明确了用工责任:禁止企业通过多层转包、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平台企业选用的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负监督责任。
产生纠纷不用慌
出了纠纷怎么办?《办法》构建了一套从内到外的完整维权机制,告别“投诉无门”。
在企业内部,劳动者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长、考核评价、封禁账号等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当在48小时内人工答复。
在企业外部,健全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一站式调解模式,劳动者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并可以将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列为共同当事人。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首次明确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职业伤害保障争议纳入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打通了劳动者维权的关键堵点。
一个月窗口期!
目前,《办法》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8日。无论你是身处这个行业的劳动者,还是关心这个群体的爱心人士,都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1.官网提交: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意见征集”栏目里提交;
2.书信邮寄: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3.电子邮箱:renshelifa@mohrss.gov.cn
8400万人的权益保障,需要每一份真实的声音。觉得有用,别忘了转发给身边的骑手、司机、主播朋友们。让更多人知道,他们的劳动权益,正在被认真看见。
关于这个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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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大国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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