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收到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就此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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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营者集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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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企业投资并购等交易实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企业并购达到申报标准,需先通过这一关才能推进交易。
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针对不太可能产生竞争问题的并购交易,专门建立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该制度实施12年来,审查效率持续提升。
审查提速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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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近89%的无条件批准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查。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18.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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