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袁开天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秦皇岛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情形、处罚裁量结果及对应法律依据,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水上通航秩序监管要求、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的常规公示内容。
本次处罚决定内容为对袁开天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直接关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袁开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3*******4718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4012020018-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0 作出处罚机关秦皇岛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被处罚主体为袁开天,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4012020018-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303*******4718,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0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秦皇岛海事局。海事管理机构通过公开这类处罚信息,也意在提醒所有国内航行船舶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义务,共同维护水上通航安全管理秩序。
综合点评
本次秦皇岛海事局针对个人袁开天作出的1200元罚款处罚,属于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常规行政惩戒,仅涉及自然人主体,未关联相关航运经营企业,不会对任何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营、合规资质及品牌声誉造成实质影响,也不涉及行业层面的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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