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成与共生中开启伦理思考的新向度
——评《创造性伦理学》
林虹雨 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2026年,由布莱恩·G.亨宁所著、张秀华教授翻译的《创造性伦理学》中译本正式出版,标志着这一扎根于怀特海有机哲学的重要理论成果,正式进入汉语学术界的研究视野。该书并未延续传统西方伦理学长期以人际关系为核心的讨论路径,而是将伦理关怀的边界拓展至宇宙间的全部实在,以价值论为基底构建起一套以“创造性生成”为核心的整体伦理框架,既为反思当代道德哲学中的规范主义、形式主义困境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源,也为应对当下日益严峻的生态伦理挑战,提供了一条兼具理论融贯性与实践开放性的探索路径。
一、对传统伦理范式的三重超越
自近代以来,西方主流伦理理论始终深陷多重难以挣脱的内在局限:以牛顿力学为基础的机械唯物主义价值观,将世界拆分为彼此孤立的主客二元对立结构,自然万物被简化为无内在意义的“质料”;工具主义与功利主义伦理则进一步将所有非人类存在的价值完全还原为“满足人类需要”的有用性,彻底消解了自然本身的存在意义;而传统义务论所预设的绝对先验道德律令,又将伦理实践压缩为对固定规则的机械服从,完全忽略了具体情境的差异性与存在本身的动态性。
亨宁的创造性伦理学,正是对上述三重局限的系统性超越。他深度吸纳怀特海有机哲学的价值论内核,明确提出所有现实存在都同时具备内在价值、他者价值与整体价值的三重维度:每一个从宇宙微观层面的微小个体,到复杂的生命存在,都拥有以自身存在为目的的内在价值,同时又在与周遭的关联中生成指向他者的共享价值,最终共同汇入整体实在的丰富演进过程。这一理论建构从根源上消解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壁垒,跳出了“人类中心—生态中心”非此即彼的二元争论,为伦理理论打开了一个更为开阔的整体主义视野。
二、将创造性从人类特权归还全部实在
在传统伦理学的叙事中,“创造性”始终被限定为人类独有的精神活动,是理性主体专属的能力标识。而亨宁借助怀特海“对比增加经验强度、提升现实价值”的核心命题,完成了伦理视域下的关键理论拓展:创造性并非人类的专属属性,而是所有现实存在本身固有的根本特质。
任何存在的价值都绝非预先固定、一成不变的静态实体,而是在与周遭环境、其他存在的持续互动中不断生成、更新的动态过程。一朵花的绽放不是对预设程序的机械执行,一条河流的流动也不是无意义的物理位移,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创造性生成的过程——这个过程既完成了个体自身内在价值的实现,也为其他存在的价值生成提供了条件,最终共同丰富了整个宇宙的整体价值图景。这一判断彻底改写了伦理学对“价值来源”的经典回答:价值不再是人类理性的单向赋予,而是所有存在在共生互动中共同创造的产物。
三、面向具体情境的实践伦理转向
与诸多停留在抽象思辨层面的伦理理论不同,亨宁并未将创造性伦理学封闭在概念建构的象牙塔中,而是将其落地为一套可介入真实生活的实践智慧体系。他明确提出,真正的道德判断不能依托先验的绝对准则,也不能依赖脱离语境的固定道德律令,而必须建立在对具体情境中诸存在者价值关系的动态评估之上。
这种全新的情境化道德探究模式,要求行动者首先打破“理性旁观者”的身份幻觉:道德主体从来不是孤立于世界之外的评判者,而是深度嵌入实在之网的参与者。真正的道德抉择,不是在几条抽象规则中做非黑即白的选择题,而是对周遭实在的细微价值差异保持充分敏感,在具体境遇中权衡不同存在的多元价值诉求,最终做出既尊重个体独特性、又兼顾整体福祉的创造性整合。更重要的是,这种抉择绝非一劳永逸的终极结论,而是一个持续调适、不断回应的动态过程——道德生活本质上就是一场朝向新颖性与丰富性的探险,而非对既定规范的反复复刻。
由此,创造性伦理学完成了对传统义务论与后果论的双重超越:道德行为既不是对外部规则的被动服从,也不是对功利结果的冰冷计算,而是对具体情境中所有存在者价值诉求的主动回应。在这个回应过程中,人既不是价值的被动接受者,也不是价值的独裁式赋予者,而是在与他者、与环境的互动中,共同参与价值的生成与转化。这种深层的共生逻辑,将伦理关怀的范围从狭窄的人际领域,自然延伸到了广阔的生命共同体之中,让人与自然的关系彻底跳出“利用与被利用”的工具性框架,回归到共生共荣的创造性参与本质。
四、面向未来的伦理探险起点
亨宁的理论建构,最终完成了伦理学关注视角的根本转向:传统伦理学始终围绕“人应当如何行为”展开规范体系的搭建,而创造性伦理学则将核心命题置换为“存在如何通过创造性实现价值”。在这一视角下,人类作为拥有更高自觉能动性的创造性存在,其道德责任早已不再局限于维系人际之间的良序互动,更在于主动尊重宇宙间所有存在的创造性过程,主动维护不同个体实现自身价值的开放性空间,警惕以人类中心的工具理性,去压制甚至摧毁其他存在的自我生成可能。
这一理论立场,恰好精准回应了当下全球生态危机、后人类语境带来的一系列伦理挑战,为我们重新划定伦理主体的范围、拓展道德责任的边界,提供了一套逻辑自洽的理论选项。对于中文伦理学界而言,《创造性伦理学》中译本的价值远不止于引进一部西方学术著作:它为我们理解怀特海过程哲学的伦理维度提供了全新的阐释路径,也为我们反思当代道德哲学日益严重的规范主义、形式主义困境,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参照。
当然,正如亨宁本人始终坚持的开放性理论立场,创造性伦理学从一开始就没有宣称自己是能解决所有伦理难题的终极方案。它以生成性取代确定性、以整体性取代二元对立、以开放性取代封闭性的探究路径,本身就是在向整个学界发出邀请:邀请更多研究者沿着这一思路继续推进,在具体的伦理实践和跨文化的思想对话中,不断丰富、完善这一理论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创造性伦理学》中译本进入汉语学术界,绝非相关讨论的终点,而恰恰是一场全新的伦理思想探险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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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第三编辑部
设计排版:信息中心
校对审核:第三编辑部
审批签发: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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