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田柳 北京报道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宋喜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结合办理“一房二卖”案件的经历,分享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心得体会。
“多年的实践告诉我,化解社会矛盾要做到贴心、知心。”宋喜东说,贴心就是做群众的贴心人,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我们把他们当亲人,他们也会把我们当亲人。有了这份信任,在办案中大家就会更愿意配合。”
宋喜东介绍,在办理一起“一房二卖”案件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第一位买家是外出务工人员,对耗费大量时间选购的房子坚决不愿放手;第二位买家是一位老人,拿出全部积蓄购买房子,同样不愿退让。而挪用房款的业务员短时间内没有还款能力,又面临刑事处罚,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我们最终能够成功解决退款和房子归属问题,达到各方满意,主要是各方都能感觉到我们是真心为群众办实事的,理解信任我们。”宋喜东说。
在他看来,化解社会矛盾还要做到“知心”,即做群众的知心人,精心研判群众诉求。“当事人在矛盾面前不愿让步,有的是为了个人利益,有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当然也有的是为了个人面子。找准原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
宋喜东介绍,在这起案件中,两位买家的首选都是拿到房子,底线是退回房款。围绕这一诉求,检察机关反复与两位买家沟通,最终第一位买家同意退出。在追赃方面,检察机关着重让挪用房款的业务员端正认识,使其了解到不主动退赃不仅会失去相应的从轻情节,而且还将面临强制追缴,同时引导其与家属将心比心,作出正确选择。“最终在法与情的双重作用下,房款全部追回。”
“每当矛盾得到化解,我都有一种成就感,我们多跑一段路,群众就少绕一道弯;我们多操一份心,社会就多添一份安。”宋喜东说。
责编:刘旋
审签: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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