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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向社会公布,其中将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以专章形式进行任务部署,凸显“十五五”期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地位。《规划》提出,“十五五”期间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在覆盖范围、筹资原则、待遇要求、支付管理等方面,遵循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做出部署。此外,《规划》着重强调促进智能化设备等在长期照护领域的应用,体现了长护险制度支持、引导产业创新的明确态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长期照护领域产业发展,是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国内外实践依据。面对当前的形势与挑战,“十五五”时期应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长护险制度发展阶段,构建长护险制度与长期护理领域产业发展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良性生态。

一、智能化设备为长护险制度发展提供技术与服务支撑

(一)缓解照护人员短缺、提升照护职业吸引力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高度依赖数量充足、技能专业的长期护理服务队伍。然当前,护理服务人员总量不足、尤其是高技能照护人员短缺,已成为制约制度推进的重要因素。尽管长期照护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形象明显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增强,但长期照护重复性体力劳动占比高的职业特征无法改变,行业对于年轻群体的吸引力有待提高。随着老龄化、高龄化进一步加深,照护需求持续攀升,专业护理人员规模不足的问题将长期存在,这也是发达国家长期护理制度普遍面临的难题。

智能化设备的引入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途径。例如,排便护理智能机器人、智能助浴设备能够帮助解决失能人员排便护理和床上全身清洁等问题。此类设备的广泛应用可大幅减轻重复性劳动压力,解放人力,促进长期护理人员从事务性体力劳动者向技能型服务提供者转型,在缓解人力不足的同时提升职业的专业价值和吸引力。

(二)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未来,照护服务需求的攀升与人力成本上涨将进一步推高长期护理服务成本。长期护理制度财务负担过重几乎是所有实施长期护理制度国家面临的共同挑战,尤其是以提供长期护理服务为主要待遇形式的国家更为突出。依托实体的智能化设备在长期照护领域的应用,一方面能够减轻重复性劳动压力,提升单位人力服务效能;另一方面,随着智能化设备规模化量产,边际成本下降,长期护理服务总成本有望逐步降低。

(三)实现服务过程有效监管与照护对象隐私保护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居家护理为主要服务形式,居家场景下服务监管是一大难点。在保证照护对象隐私的前提下,如何确保服务真实发生、质量符合标准,如何在护理服务人员与照护对象或其家属发生纠纷时提供可靠依据,都需要实现可追溯的全流程监管,传统的监管手段难以完全胜任。智能化设备的应用为破解上述难题提供了可能。

(四)改善照护对象生活质量与尊严

外骨骼智能化设备是康复医学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代表性产品,技术发展较为成熟,在移动辅助、康复训练等方面成效显著。2023年工信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外骨骼在养老服务场景应用验证。此类设备的应用不仅有助于改善失能人员身体机能,更能对其心理产生积极影响——借助于智能化设备实现一定程度的自主行动,有助于维护失能人员的自尊和生活质量,帮助其以更加积极的心态融入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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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外实践为长护险制度引入智能化设备提供可行性路径

(一)国内实践

在长期照护应用领域,山东滨州将电动爬楼机等智能化设备纳入长护险辅具租赁范围,山西晋城等多个城市也将辅具租赁纳入长护险支付。北京、上海、江苏等多地已将医用外骨骼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医保或长护险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报销相关服务费用。国家医保局在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护服务项目目录时,明确提出将在国家层面探索将长期护理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具纳入长护险支付范围。

在智能服务管理方面,试点城市已进行较多探索。例如,上海市静安区的长护险监管终端集成GPS定位、人脸识别、声纹分析、陀螺仪等功能,形成智慧化管理系统;江苏南通将毫米波雷达等技术融入经办体系,在失能等级评估中采集生命体征数据辅助判断。

(二)国外实践

日本作为最早进入超老龄社会的国家,为解决长护领域护理人员短缺、介护服务质量待提高等问题,于2012年即研究划定机器人技术在介护方面的重点应用范围,目前已形成覆盖9大重点领域(移乘支援、移动支援、排泄支援等)、16个具体项目的应用目录。其中,人体移乘和体力辅助设备普及率最高,如穿戴式动力外骨骼和助力服等,主要用于照护对象在床、轮椅之间的转移时为照护人员腰部和下肢提供动力支撑。参照上述目录,介护险制定了福祉用具租赁目录(包括自走型、介助型、电动轮椅、介护电动床、护理扶手防压疮气垫、辅助翻身减压靠垫、体位保持变换器具、步行器、拐杖、悬吊式移乘升降机等)和特定福祉用具目录(包括便携式坐便椅、电动起立辅助便座、自动排泄设备耗材、膀胱预测设备、入浴椅等入浴辅助用具、简易移动式浴槽、移乘升降机专用吊带、固定用坡道、步行器、助行杖等)。纳入介护险辅具目录的产品,可以由介护险基金支付部分购买或租赁费用。

韩国2008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6年3月正式实施《地区社会一体化看护法》,大力推行居家养老,并将AI-IoT 智能照护设备作为弥补照护缺口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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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智能化设备在长护险应用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服务精准性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智能化设备在失能人员移动辅助和便后清洁等方面技术已较为成熟,应用也较为广泛,但在喂饭、搀扶等精细动作方面仍难以满足需求。业内专家指出,一方面,倒水等看似简单的精细动作在家庭场景中却极为复杂,需要根据照护对象需求和现场反映实时调整,对设备信息捕捉和应变能力要求很高;另一方面,照护失能人员尤其是重度失能群体,操作中需适度控制力度,力度掌控不当可能带来安全隐患,而当前智能化设备触觉反馈系统尚不能完全满足要求。

(二)制度起步阶段支付能力有限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行全国统一的较低筹资标准,保障对象以重度失能人员为主。尽管探索将智能化服务与支持性辅具纳入长护险支付范围已写入政策文本,但社会保险基本原则决定了待遇水平必须与筹资水平相适应,较低筹资难以支撑较高待遇。因此,制度起步阶段不宜一步到位、大规模纳入智能化设备,而应在完善制度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智能化服务与辅具的纳入规则,并动态调整具体的纳入产品和服务项目。

(三)长护险与其他险种的责任边界应厘清

目前,智能外骨骼等设备在康复等领域已有广泛应用,不少地区已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或者给予其他政策支持。未来长护险在鼓励其应用于长期照护领域并纳入长护险制度支付范畴时,应当注意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其他待遇的衔接,厘清支付责任,避免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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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五”期间智能化设备在长护领域的应用展望

《规划》已向照护产业释放明确信号:智能化外骨骼等智能化设备及长期护理相关领域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相关产业应把握机遇,加快产品与技术研发,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需求,探索智能技术对完善制度的支撑手段,实现民生保障与产业发展的双赢。具体而言,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建立分级分类纳入机制。在制度层面明确智能化设备和支持性辅具纳入长护险支付的标准与规则,优先将技术成熟、需求迫切且价格可及的产品与服务纳入支付范围,同时合理划分长护险的支付责任。

二是强化标准规范与质量监管。加快制定长护领域智能化设备与支持性辅具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确保纳入长护险的设备安全可靠、服务规范,保障待遇享受人员权益。

三是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聚焦长期照护场景,开展产品研发与应用验证,重点提升设备精准性、安全性和易用性,推动智能化设备与长期护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监管体系有效衔接。

四是探索多渠道支付。在长护险支付基础上,探索商业保险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尽可能降低失能人员使用门槛,扩大智能化设备惠及范围。

作者 |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王艳艳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符媚茹 张钟文 吴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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