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很多大学生一直有种错误认知:“翻墙刷刷外网、用个私人VPN,只是个人小事,不违法、没人管”。
大家总觉得:只是悄悄上网,不传播、不牟利,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但这是最致命的误区!
什么是“翻墙”?
这里“墙”指的是“国家公共网络监控系统”,俗称中国国家防火墙。“翻墙”指借助VPN、境外游戏加速器、代理插件等非官方技术,绕过IP封锁、内容过滤,非法访问境外受限网站、软件的违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绕开我国法律管制,浏览境外服务器上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网页内容。
翻墙不是违纪,是违法!
所有处罚均有法可依,不是学校单方面的严苛规定,而是国家法律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普通学生自用翻墙,是行政违法;分享售卖翻墙工具,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典型警示案例
心存侥幸的每一次“轻点鼠标”,看似无人知晓,实则全程可溯、有据可查。以下真实判例,击碎所有“无伤大雅”的自我安慰,为全体大学生敲响网络安全警钟!
1
20名学生翻墙 全员官方处分
2026年9月18日到19日,20名同学使用个人校园网账号,通过VPN等非正规渠道访问境外网络,行为被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完整记录留存。鉴于首次违规,没发现传播有害信息、非法获利或造成严重后果,给了警告处分。
2
传播虚假反华谣言
某在校学生沈某出于好奇心理偷偷尝试违反网络监管浏览境外反华网站内容。在阅读一部分境外反华势力宣传文章后,沈某逐渐受到影响,开始主动传播“博人眼球”的虚假谣言。国家安全机关掌握该情况后,依法对其开展工作,鉴于其事后认错态度良好,国家安全机关联合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开展帮扶工作。
3
翻墙感染病毒 论文被加密
某研究生为查阅外文文献,下载“免费VPN”后电脑感染“勒索病毒”,毕业论文及实验数据全部被加密,黑客索要1比特币(约30万元)。因数据无法恢复,该生被迫延期毕业,并向警方报案(但因使用翻墙工具,未获立案支持)。
“自由”背后的陷阱
个人隐私信息泄露
“翻墙”软件往往宣称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但事实上,“翻墙”服务提供商或外部攻击者可能利用各种漏洞窃取用户浏览记录、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数据,最终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某用户曾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并用信用卡向某机构支付资料费用,半年后信用卡被盗刷数千美元。
境外间谍网络窃密
部分“翻墙”软件受境外势力控制,甚至由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直接研发运营,通过暗植木马病毒,强制读取用户个人信息、设备存储文件,并进行数据回传。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为访问境外学术论坛,误装实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研发的“翻墙”软件,导致其工作手机和电脑被远程控制,大量涉密研究资料被窃取。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诱发连锁违法风险
部分网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极易受到欺诈信息、极端思想、政治谣言的侵蚀,这可能让最初的“好奇浏览”发展为“主动参与”,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帮凶,带来连锁违法风险,陷入犯罪泥沼。某国企员工长期访问境外反华网站,观看涉我政治谣言视频并下载传播,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逮捕。
真正的网络自由
永远建立在法律规则之上
一时的好奇、跟风、贪图便利,用数年寒窗前途、一生政审清白做赌注,是最愚蠢的选择。翻墙从来不是潮流,不是自由,是触碰法律红线的无知违规。
愿每一位大学生都能守住网络底线,敬畏法律、自律上网,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干干净净求学,坦坦荡荡前行!
拒绝非法VPN翻墙,从每一次合规上网开始。
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央视新闻客户端、搜狐网、南渡印记公众号。
排版 || 徐晨
审核 ||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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