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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工大道(三庆桥至孟电工业大道)路段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道路通行实际,决定对共工大道(三庆桥至孟电工业大道路段)实施货车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共工大道(三庆桥至孟电工业大道路段)。
二、禁行车辆
本通告所指的货车包括所有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
特种车辆、皮卡车、微型货车以及用于应急抢险的车辆不在此范围内。
三、禁行时间
10月11日0时起,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对确需进入共工大道的车辆,须向辉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11日至18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以教育引导为主;10月19日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通过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并录入违法系统。
特此通告。
辉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畅通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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