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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知识产权是种业创新的护身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推动种业良性发展。10月10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西三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的脆蜜金桔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该案是融安脆蜜金桔走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后的首例跨省维权案件,标志着融安特色水果种质资源保护正式迈入跨省司法保护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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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在枝头的脆蜜金桔。(覃庆和 摄)

脆蜜金柑,又称脆蜜金桔,是融安金桔迭代升级培育的第三代当家品种。该品种由柳州市水果技术指导站、广西大学、融安县水果技术指导站联合选育,凝聚科研人员多年深耕田间的育种心血,拥有合法植物新品种权。广西三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品种权人共同授权,依法开展维权行动,通过司法途径制止侵权行为,保护育种成果,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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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桔之乡牌匾。

植物新品种权,是农业领域重要的知识产权,是激励育种创新、保障种业安全的制度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长期以来,特色果蔬品种套牌、未经许可扩繁售卖等侵权行为,挫伤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育种积极性,扰乱特色农产品市场秩序,损害产地农户、经营主体合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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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拍摄的广西柳州市融安县大将镇大将社区三马屯金桔园。(覃庆和 摄)

融安县是全国知名金桔主产区,是中国金桔之乡。融安金桔产业是当地乡村振兴的主打支柱产业之一。从传统油皮金桔到脆蜜金桔的品种迭代,背后是持续多年的科研经费投入和科研团队多年的心血。科研团队不断改良果品口感、抗病能力、丰产性能,才培育出脆蜜金桔这一优质特色品种。一个优良品种的诞生,往往需要数年甚至十余年田间试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如果育种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育种的不如盗种的”,就会挫伤科研创新热情,切断特色农业持续升级的动力。

法治护航、维护权益。此次跨省维权案件,意义不止于个案胜负。这是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主动运用司法武器,在省外市场捍卫育种权益的一次实践。过去,不少特色果蔬品种维权多局限于本地,跨区域取证、诉讼成本高、难度大,很多主体面对外地侵权选择望而却步。脆蜜金桔省外首案开庭,为全国特色经济作物品种权保护提供鲜活样本: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没有地域边界,优良品种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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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融安金桔分拣、包装流水线上作业。(覃庆和 摄)

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一头连着科研创新,一头连着万千农户。保护脆蜜金桔新品种权,本质上保护的是科研单位的创新成果,守护的是融安金桔全产业链稳定发展,保障广大种植户的长远收益。只有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让育种者获得合理回报,才能形成“创新投入-品种培育-成果保护-产业增值”的良性循环。

产业兴旺离不开法治护航。当前,我国持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案件审理机制,严厉打击种子侵权,为种业振兴筑牢法治屏障。此案的审理,也向市场释放清晰信号:特色农产品品种权不容侵犯,任何未经授权繁育、销售授权品种苗木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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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姑娘在广西柳州市融安县大将镇三马屯桔园里采摘金桔。(谭凯兴 摄)

小小金桔,承载种业振兴大文章。脆蜜金桔跨省维权一案,是基层特色产业主动拥抱法治保护的生动实践。立足种业安全大局,持续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用好法律武器打击侵权,才能持续激发农业创新活力,让更多“田间好品种”成长为富民大产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来源:网信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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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周编辑:滕以洪值班校对:潘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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