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一段改编自云南民歌《弥渡山歌》的手势舞风靡国内外互联网平台。灵动的手势动作与欢快民歌组合在一起,吸引了大批明星、网友跟拍,这一版本的歌曲被创作方命名为《弥渡山歌(PHONK)》。仅在抖音平台#弥渡山歌phonk这一话题下的播放量就达8.4亿次。据人民网观点5月数据,该改编音乐在国内外短视频平台相关话题累计播放量突破60亿。

近日,《弥渡山歌(PHONK)》却被指侵权,曾演唱《弥渡山歌》的民歌组合山丹丹称,网络热传的《弥渡山歌(PHONK)》创作方使用的是她们的原声,经过技术处理后发布。山丹丹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致音乐人“羊音乐”关于《弥渡山歌(PHONK)》侵权的律师函。

“没有录音,直接用的我们人声,重新改编、重新编曲,然后全网发行。《弥渡山歌(PHONK)》有影响力有多大,它在全国各种排行榜上了多少榜,你都查得到。”山丹丹组合所属的北京磐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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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播放量。

10月10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联系《弥渡山歌(PHONK)》创作方“羊音乐”的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对方回复“不好意思,不方便,不接受采访”。

律师表示,公版民歌素材可以免费二次创作,但不能直接盗用别人已经录制好的人声、音频成品拿来商用传播。最终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法院结合音频鉴定结果来判决。

山丹丹方:热传版本是使用她们的原声,经过了提速等技术化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弥渡山歌》是一首云南民歌,2011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弥渡民歌项目),曾被多名歌手演唱。

山丹丹民歌组合录制的这个版本歌曲曾多次参加电视台及各大晚会、节目录制。

10月10日,山丹丹所属北京磐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明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去年发现音乐人“羊音乐”版本的《弥渡山歌(PHONK)》与“山丹丹”版本的人声“几乎一致”。后续也将该声音进行了专业鉴定,“就是确信他们人声就是用的我们的人声,但是又没经过我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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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冯克》专辑封面。

胡明解释道,现在这个技术手段很简单,他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直接把人声提取出来。提取出来过后,就是他自己再编,再提速或者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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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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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丹民歌组合。

胡明称,目前公司已向“羊音乐”方发去律师函,他的维权诉求就是,“羊音乐”及其发行方将《弥渡山歌(PHONK)》歌曲、相关视频下架,并公开赔礼道歉。

“羊音乐”方暂未回应版权风波

潇湘晨报·晨视频查询网易云音乐平台,平台显示《弥渡山歌(PHONK)》于2025年9月8日发行,编曲、后期、制作人都出自“羊音乐”,人声采样来自“易瑞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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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音乐”创作专辑简介。

胡明告诉记者,这个版本是自己交涉过后,对方将人声替换、并新增人声采样名字,目前各大音乐平台展示版本已不是最初风靡版本,仍有平台无法进行替换。记者按照他所说下载了“咪咕音乐”,该平台歌曲介绍暂无人声采样名字。

10月10日,记者联系上“羊音乐”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对方回复“不好意思,不方便,不接受采访”。

律师:最终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法院结合音频鉴定结果来判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弥渡山歌》原始曲调属于流传已久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行演唱、改编,这是没问题的。

但本案争议核心不是民歌旋律,而是山丹丹组合2009年录制的这段人声录音。这个录音版本,表演者、录音制作者依法享有表演者权和录音制作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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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丹民歌组合版本《弥渡山歌》版权注册证书。

如果对方直接提取原版人声,仅做提速、降调剪辑,没有重新找人演唱,未经许可就制作、全网发行Phonk版本,就涉嫌侵犯录音制作者权、表演者权,还涉及声音权益。即便后期替换人声,也不能免除最初版本的侵权责任。

这个案子也给创作者提个醒:公版民歌素材可以免费二次创作,但不能直接盗用别人已经录制好的人声、音频成品拿来商用传播。最终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法院结合音频鉴定结果来判决。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罗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