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入住3个月就摔成了粉碎性骨折,现在护理院也不出面处理此事。”10月9日,扬州高邮市民郭女士向现代快报反映,称其84岁的公公老戴8月23日在高邮中健护理院内,因护工操作不当而摔倒在地,直到第二天护理院才通知家人送医。此次摔倒造成老人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如今只能瘫痪在床,医疗、康复等相关费用已花去近4万元,而护理院在垫付了1万元后就再也没有出面解决此事。
10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在高邮市中医院康复科病房见到了正在接受康复治疗的戴老汉及其家属。戴老汉目前瘫痪卧床,翻身等日常动作都需要专人照料。家属郭女士介绍,老人虽然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但此前身体状况尚可,“之前他还能从乡下步行数小时到城区。”
今年5月,为方便照料老人,家人商议后将其送入高邮中健护理院。“护理院离我家不远,入住前我也实地考察过好几次。” 郭女士说,老人入住后,家人会定期前往探视,但老人大多处于睡眠状态。
8月24日早上8时许,郭女士一家接到护理院电话,告知老人摔倒,让家属尽快到场。“院方当时称是老人自行摔倒,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护理院无需承担责任,让我们自行送老人就医。”郭女士回忆,当时老人躺在床上持续喊疼,家属便立刻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后来听院内其他老人反映,公公可能在前一晚就已经摔倒。”
8月25日,郭女士及家属前往护理院,希望了解公公摔倒的完整经过。“起初院方推诿,不愿提供相关信息,我们选择报警后,才得以查看事发监控。视频显示,老人实际是在前一天傍晚被护工绊倒受伤。” 郭女士介绍,受阿尔茨海默病影响,公公常有外出走动的倾向。监控记录下事发经过,8月23日19时许,一名女护工推着他返回房间,行至房门口时,老人被护工绊倒倒地,护工也随之摔倒并压在老人身上。
事发后,护理院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但后续未再支付相关费用。“民政、卫健、派出所我们都反映过情况,属地高邮镇政府也组织过调解,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郭女士告诉记者,老人第一次手术花费1.7万余元,现阶段每月康复治疗费用近2万元。如今公公瘫痪在床,24小时离不开专人看护,家属专门聘请护工照料,三餐还需要送至床头。郭女士认为,护理院侵害了老人的人身权益,事发后试图隐瞒真相,且老人受伤后未能及时送医救治,延误诊疗加重了伤情。
公开资料显示,高邮中健护理院(关联主体为高邮中健康复医院)隶属于中健(深圳)医疗健康集团。该项目是高邮镇2021年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也是当地定点的“医、康、养”结合服务中心。信用扬州网站显示,高邮中健康复医院有限公司2024年1月份,因未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使用超有效期消毒产品),被扬州市卫健委罚款2000元。
10月10日上午,高邮市民政局、属地镇政府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联合调解此事。对涉事护工是否持证上岗、护工及护理院在本次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护理院一曹姓负责人未正面回应,表示一切以相关部门调查认定为准。至于护理员在护理过程中是否按照护理的规范要求执行等问题,曹姓负责人表示这属于院内管理事宜,属于机构内部事务。
当地派出所表示,结合监控视频来看,老人受伤系护工帮助老人回房间过程中处置不当造成的,但不构成立案条件。高邮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护理院存在护理不到位、送医不及时的问题,相关责任无法推卸。目前,在相关政府部门主持下,双方就赔偿事宜仍在协商。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韩秋 顾潇/文 顾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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