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少坤等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 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6年10月9日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任职年龄或职务变动原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少坤等5名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刘少坤 刘良玉 刘晓宇(蒙古族) 许怀云 翟琇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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