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六大方面19项举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多元协同的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健全县、乡、村三级城乡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县域“养联体”,依托智慧民政、秦务员平台打通涉老数据共享;改扩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把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融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建设互助养老设施,提质农村互助幸福院。
在多元养老服务供给上,陕西将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推广“党建 + 社区 + 物业 + 养老服务”模式,提供“点单式”上门服务。创新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差异化运营。全省各市(区)至少建成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培育1000个认知症照护专区。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推行“五床联动”,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两院共建”,每个县至少确定1家二级医院作为养老服务支持机构。持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
聚焦短板弱项,陕西健全失能老人照护保障,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机构。推动城乡养老对口帮扶,强化农村留守、高龄、失能老人探访关爱。完善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提升一线护理人员待遇。
同时推动养老事业和银发经济协同发展。丰富养老金融产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智慧养老、老年辅具、康养旅居。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丰富老年教育、文体公共服务供给。
强化用地、财政、信息化要素保障。明确彩票公益金不低于60%用于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水电气热居民价格政策。搭建全省统一老龄数据库,养老服务事项接入“秦务员”平台实现一站办理。
《意见》强调,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整治消防隐患,严厉打击涉老诈骗,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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