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者又把话头绕回深圳:“这么老帅哥,听说你年轻时候在那边打工,还做过陪人喝酒的活啊?”他自己先乐了,“怎么,这么不堪回首啊?”
我说这有什么不堪回首的,正经场子里正经挣钱。他来了兴致,追问那是演艺场还是酒吧。我说都不是,是综合性的会所,洗浴、演艺场、酒吧、蹦迪,全装在一栋楼里。
他哦了一声,忽然凑近了些:“听说你年轻的时候,侧面像刘德华?你转过去,我看看。”我把椅子偏了偏,把左边脸让给他。他端详了两三秒,一拍桌子:“哎,你别说,还真有点像,这个鹰钩鼻都对上了。”
我转回来,嘴上说如今上岁数了,不像喽,心里其实受用。这一点我从来不肯谦虚——当年在那边,最先被客人看中的,就是这副卖相。
“那你在那里面,算抢手货吧?”他追问。我伸出三根手指:“我只能这么跟你说,每天最少三四个人排队点我,还有同事专门来找我,想请我过去替他撑台面。”
他有点不信:“同事还找你一个?”我说真的一点不假。他又问我凭什么这么吃香,是卖相还是酒量。我说,卖相打头阵,酒量守得住,两样凑齐了,人家才肯一直点你。
那时候我年纪轻,不太懂事,酒量倒是真好,红的白的都敢接。他还要追下去,问到底是谁在点我。我笑了笑,慢慢想起了那些晚上。
那是人家叫我去做的。管事的看我年纪轻、长得周正,问我肯不肯做陪人喝酒的活,我那时什么都不懂,就答应了。会所里的客人,基本都是从香港过来的,四五十岁的女人,手头宽裕,一桌一桌地来玩。
那时候普通打工的人,流一个月汗挣个两三百块;她们随手赏的小费,一晚就顶我好些天的工钱。这笔账,我一个外来的年轻人,算得很快。
说是陪人喝酒,其实做的是一整套照顾:陪客人喝酒、说笑,把台面上的气氛哄热;谁喝醉了,我就替她叫车,把人稳稳送上车,交代司机照顾一句。
她们要的不多,就是桌上有个人陪着热闹,喝高了有人管。我有一点好:她们哪怕在酒桌上追得再热络,说好的钱,一分是一分给到我手上。
至于酒桌之外再进一步的那些事,不便多说,我只守自己的规矩——桌上我全陪,下了桌,只送到车门口。客人们点我,一半看卖相,带着出门有面子;一半看酒量,我替她把酒挡下来,她就不至于被人灌得难看。
场子一开就是通宵,我天天后半夜才睡,酒从上桌喝到天光。点名的人越来越多,忙的时候一晚上要在几张台子之间赶场。我那时想得简单:趁年轻多挣一些,这份工比进厂快得多,身体嘛,扛一扛就过去了。
这样热热闹闹做了些日子,有一晚的事,我记到今天。一位常客喝到半醉,靠在卡座里,忽然拉住我的手不放,说让我给她按揉按揉,按得她舒坦了,钱另算,不会亏待我。
包房里音乐震天响,她旁边的姐妹笑成一片,都拿眼睛瞟我,有人起哄:“人家都开口了,你还端着?”我把手轻轻抽回来,笑着说:“喝酒,我陪您到底;您喝多了,我送您上车。按揉这个,我不会。”
她不肯罢休,又软着声音添了两句,说就一会儿工夫,怕什么。我还是那句话:按揉不会,陪喝管够。她盯了我几秒,摆摆手:“好了好了,你出去吧,叫那个谁进来。”
那桌后来照样热闹,只是点的不再是我。散场之后,领班把我叫到一边,说那桌今晚本来是冲着我开的台,酒水点心一样没省,“你傻的呀?送到手边的钱往外推?”
同事也来劝,说我不会挣钱,放走一笔是一笔。拿现在的话讲,大概就是傻吧,我不跟他们犟。按揉这个口子,我打定主意不开——开了第一回,往后就守不住了;可我也没觉得自己多了不起,那晚少挣的钱,是真的。
我想来想去,手里还剩一样硬的:酒量。卖相是爹妈给的,酒量是自己练出来的,只要我还能喝,这钱我照样一笔一笔挣回来。
没过多久,就轮到那杯洋酒。那晚一桌客人喝到兴头上,为首的那位从包里抽出一沓钱,拍在桌面上:“一千块小费。这杯洋酒,你一口干了,钱归你。”
满桌人一下子静了,眼睛全落在我身上,旁边有人跟着起哄:“干!干了这钱就是你的!”她见我不动,笑着补了一句:“不敢喝?不敢喝这钱我就收回去了。”
我心里飞快过了一遍账:一千块,普通工人流一个月的汗才挣两三百,这一杯下去,顶人家好几个月的工资;前些天刚有人说我不会挣钱,这一杯我再推掉,往后“能喝”两个字就别想再挂在我身上,还有谁肯点我?
杯子推到面前,酒面晃着灯。我端起来,朝她们扬了扬,说了声多谢,仰头就灌。
洋酒烈,平日里小口抿是一回事,一口气灌下去是另一回事。酒到喉咙口就卡住了,下不去,像咽了一口烧红的炭,呛得我眼泪直冒,弯着腰半天说不出一句整话。
那桌人先是笑,后来看我脸色不对,让人给我倒温水、拍背。那一千块,我还是拿到了,为首的笑着把钱塞进我口袋,说值。可接下来几天,我咽口水都像喉咙里被人拿锉子来回锉,粥要一小口一小口地抿,一天讲不了几句整话。
有客人照旧来点我,领班一律替我挡了,让我先回去歇着,等好了再来。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那笔钱:钱是挣到了,可我吃饭的家伙,先烧坏了。
歇了几天,喉咙总算能正常说话了,我回了会所。一进门还是那股熟悉的烟酒气,领班见着我,第一句不是问身体,是问:“还能喝吗?”
我说能。客人照旧点我,台子照旧满上,同事还打趣,说刘德华回来了。头一轮酒端起来,有熟客隔着台子招呼我过去坐。我照旧碰了杯,照旧喝了。
半杯下去,喉咙里那道烧痕就又着了起来,火辣辣地一路烧到胃里。我扶着桌沿缓了半天,冷汗把后背浸透。台面上的说笑还在继续,我坐在中间,忽然觉得隔了一层,像隔着一层玻璃。
我没有等第二杯,也没有等谁再拍一千块在桌上。我跟领班说,这份工我做不来了。他看看我,像还想说什么,末了只丢下一句:“想通了再回来。”
我把这些日子的工钱结清,收拾了随身的物件,从侧门出去。夜风一吹,会所里的烟酒气散开了些。这份差事统共没做多久,来时想趁年轻多挣些,走时却是身体先撑不住了。路口的夜宵摊还亮着,我要了一碗白粥,一小口一小口地咽。
“后来呢?”访谈者的声音把我从那边拉了回来。他上下打量我,忽然一乐:“哎,你这个光头,把胡子留起来,再穿件长袍——像谁你知道吗?”
“像老电影里常出现的那位民国大人物嘛。”我自己接了。他笑得直拍桌子:“瘦瘦的,还真有点像!你再侧过去,我看看。”我配合地侧过身,随他端详了个够,自己也笑了,说年轻时靠这张脸吃饭,老了还是靠这张脸逗乐。
刚转回来,他忽然又想起什么:“对了,你刚说三四个人排队,真的假的?”我说真的一点不假。他大笑,提起酒瓶给我满上一杯:“来,当年千杯不倒的刘德华,敬你一杯。”
我把杯子往前推了推:“给我换杯茶吧。”他愣了一下,问我是不是客气。我说不是客气。当年那一千块,早就花得干干净净;拒绝按揉那件事,我到现在也不觉得亏——真正亏的,是我把一副能吃饭的身体,也当成了小费的一部分,搭了进去。
他看了我两秒,没再劝,把酒瓶收回去,替我续了一杯热茶。茶是烫的,我端着,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喉咙里安安静静,什么也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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