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别黄陂 谈谈历史
省发改委关于S1岱黄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武汉岱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S1岱黄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武岱〔202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反馈S1岱黄高速改扩建工程行业审查意见的函》、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S1岱黄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附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评估报告》(国咨评〔2026〕38号)等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武汉市北向出口道路通行能力,强化武汉主城区与黄陂中心城区快速连通,促进武汉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同意建设S1岱黄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503-420116-04-01-555910)。
项目投资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产生,具体为:武汉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按照51%、30.28%、18.22%、0.5%的持股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武汉岱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该项目全部设施无偿移交有关政府部门。
二、项目起于府河大桥南侧,顺接武汉大道,经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道、横店街道、前川街道,止于程家墩互通北侧,顺接黄陂大道,路线全长约24.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主线改扩建里程约19.6公里,连接线约4.6公里。
三、项目主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刘店互通(与汉口北大道交叉处)至桃园集枢纽互通段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路基宽度42.5米;桃园集枢纽互通至解放互通北侧段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路基宽度35米;刘店互通以南约2.6公里连接线采用80公里/小时的双向八车道标准,解放互通以北约2.0公里连接线采用80公里/小时的双向六车道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原位改扩建刘店、鞠家咀(枢纽)、桃园集(枢纽)、乔店等互通4处,移位改扩建陵园互通1处,利用黄陂(枢纽)、解放、程家墩等互通3处;设置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与府河收费站合建)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1.92亿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部分由项目法人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请项目单位足额落实建设项目资金,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关于项目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依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五、请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保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做好相关招标工作。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是: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42000020260005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核准文件,抓紧衔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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