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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刘少奇冤案始末(续)

来源:党史天地2003年第3期

作者:黄峥

江苏省启东市人,1979年进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班学习,1980年调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历任刘少奇研究处处长、第二编研部副主任、当代文献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刘少奇研究分会副会长等职,1995年被评为研究员职称,获国务院颁发的 特殊津贴。主要作品有:《刘少奇一生》《刘少奇传》(两卷,副主编)、《刘少奇年谱》(两卷,副主编)、《刘少奇研究》《王光美访谈录》《刘少奇大辞典》(主编)、《刘少奇冤案始末》、12集电视文献片 《刘少奇》(总撰稿)、大型传记性画册《刘少奇》《薄一波》《万里》。

目录:

不择手段制造伪证

在极不正常的情況下定案

平反昭雪

上期提要

1966年5月30日,经毛泽东同意后,在京主持中央政治局工作刘少奇等向北京地区高校及其他一些单位派出了“工作组”,以指导“文革”运动的开展。这一举动引起了“文革小组”的不满,毛泽东回京听取了“文革小组”的汇报后,对刘少奇主持下中央第一线领导极端不满。1966年8月15日,毛泽东写了“我一张大字报”,致使刘少奇下台。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后中央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此后,“打倒刘少奇”舆论环境在全国逐渐形成,终于在1966年12月成立了非法“刘少奇专案组”。

不择手段制造伪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对刘少奇一案进行了复查。结果证明,在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主持下搞出来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审查报告》中,没有一项指控是符合事实。他们采取弄虚作假、断章取义、逼供信等恶劣手段,拼凑材料,伪造证据,报送中央和毛泽东,欺骗全党和全国人民。

伪证是怎样制造出来的?现在看来,直接的手段主要是刑讯逼供、弄虛作假;间接的手段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先定性,后罗织罪名。1966年12月下旬,在尚未对刘少奇作任何审查情况下,江青一伙就宣称刘少奇是打倒对象,鼓动造反派采取行动。12月31日江青在同刘少奇女儿刘涛钓谈话中说:“你要知道刘少奇的问题早就定了,现在中央不解决,是因为怕全国人民转不过弯来。“到了1967年,根据一些揭发材料中央成立了刘少奇专案组,但还没有来得及进行调查核实,汇青、康生等人却在不同场合的讲话中,提到刘少奇时总要毫无根据地扣以“反革命”、“大叛徒”等帽子。1967年4月1日公开发表戚本禹《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一文,更以权威的口吻宣称:“你(指刘少奇)根本不是什么‘老革命'!你是假革命、反革命,你就是睡在我们身边的赫鲁晓夫!“8月4日康生对专案组的工作人员说:

“刘、邓、彭、罗、陆、杨等是老干部、是老革命吗?他们是一贯反毛泽东思想的大叛徒、老反革命。“谢富治曾对专案组的工作人员说:“对刘、邓、陶要作拼死的斗争,坚决打倒。办案就是伟大的革命,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在一段时间里,专案组费尽力气仍未找到能说明刘少奇所谓“自首叛变”钓证据。江青对此大为恼火,1968年3月13日在专案组会上说:“我觉得你们现在主要是思想不解放,右倾保守,要解放一下思想么!“她武断地说:“刘少奇是个大叛徒、大内奸、大特务,小将们整理的材料,比你们整理的好。你们现在材料有进展,但有很多东西没有超过红卫兵材料。”

二、对办案人员威逼利诱。江青、康生等人对抽调来参加专案工作的人员,用又打又拉的手段不断施加压力,严密控制。平时,他们一再强调专案对象都是敌人,对这些人要狠,1967年10月23日,谢富治在中央专案小组办公室会议上说:“所有列入专案,都是反对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要同这些人作坚决的不可调和的斗争,绝不能施仁政,不能妥协。”

康生说:“现在打的是尖锐的隐蔽的国共战争,没有坚强的阶级(立场),专案是搞不好的。“康生还假惺惺地对办案人员说:“你们的前途很伟大,不要骄傲,你们是中央信任的干部。一个同志为党中央所信任,所依草,比什么级别都重要。““你们填干部履历表,填上哪年哪月在中央摘专案,比提级还光荣。“江青也多次吹棒“搞专案的同志是无名英雄”、“是毛主席好战士”。但当办案人员稍有不慎,或有不同意见,轻者被他们斥为“右倾”,重者逮捕人狱,有的受到处分或被送回原单位批斗。“刘、王专案组”的领导成员换了三次,有两个人被关进监狱。

1968年3月13日江青在八个专案组会议上批评“刘、王专案组“说:“有个案子我很不满意。王世英说他半身不遂,还能全家去照像,摔了一跤,也没有死。你们右倾,不要嫌我说话尖锐,王世英是怎么回事?我看肖孟对他就是有包底。“6月27日,谢富治专门召集专案组开会,批评专案组向江青请示汇报不够,其中说:“你们老犯错误,老不转变,怎么行呢?是否仍按肖孟的作法胆大包天办事?“肖孟曾是专案组的负责人之一,后来被关进秦城监狱5年。1979年12月他在回忆中说:“他们不断给专案组施加压力,反右倾。在调查、看材料中,如实反映某些情况时,就以客观主义、扩散专案材料等罪名,停止专案人员工作,查封档案材料,有的被赶出专案组,甚至被关起来。搞专案人思想负担很重,精神压力很大。在我被关进秦城监狱后,甚至有这种想法,宁肯坐牢,也比按那些人的旨意昧着良心办事倒感觉自慰一些。

三、剥夺被审查人申诉、申辩的权利。无论是刘少奇、王光美本人,还是那些被牵连进来的审查对象,都没有机会也不准许为自己申诉、申辩。在专案组存在的三年时间里,从未同刘少奇、王光美接触过,一次也没有听取过他们的申诉。据专案组负责人肖孟回忆:“专案组曾向江青、康生、谢富治等提出这个问题,但他们拒不同意专案组和刘少奇同志见面和接触。这一方面说明对专案组的人不信任,另外,怕鱰出破绽,甚至怕专案组受影响而不能按着他们的指令办事。”

对其他受到牵连的人和所谓“嫌疑”人员,一旦被列为审查对象,就只能交代问题,不准申辩和上诉。这些人只要一申辩,就被斥为“不老实”、“翻案”、“面抗到底死路一条”,受到更加严厉批斗。审讯时对为自已辩护的供词,不写人审讯记录,不准写书面材料,即使写了也被扣压,不让办案人员上报和转送。有时办案人员反映一点这方面的情况,就要被扣上“右倾”、“为某某人翻案”的罪名。

为获得口供,专案组关押了一批人,其中有相当数量的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民主人士,也有一些普通的居民、炊事员、保姆。刘少奇一案总共关押了多少人?现在无法查到确切的数字。1969年10月16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印制了一份“重点审查对象和有关案犯名单”。这份名单记载着专案组直接关押的50名案犯的简况。但这份名单明显不全。

1969年5月30日江青在一份材料上批道:“富治、成武、东兴同志:曹亮和粱淑德也应重新审讯,抓起来,不能被杀人灭口。“谢富治随即表示“请李餐同志将曹亮、粱淑德二犯立即收回监内审讯。“这两个人仅仅因为在一个公司的业务中被怀疑同刘少奇有牵连,就被抓了起来,后来当然是不了了之。这两个人不在这份名单之内。据有人初步统计,仅专案组直接关押的就有60多人。至于因稍有嫌疑或专案需要由各地收审,以及因株连而受到逮捕、拘留、监护的,那就更多了。

在专案组关押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江青、康生、谢富治直接批的。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决书中说:“1967年,江青为了制造诬陷刘少奇的伪证,决定逮捕关押河北省省长杨一辰(原中共满洲省委组织部长)、中国人民大学数授杨承祚(原辅仁大学教授,王光美之师)、天津市居民王广恩(原奉天纱厂经理)和刘少奇炊事员郝苗等11人。“实际上这11人仅是江青一人单独批的,不包括她和别人共同批在内。

1968年10月18日以“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名义提交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审查报告》中,公布了所谓“刘少奇1925、1927、1929年叛变革命,投降敌人,充当内奸、工贼进行种种叛卖活动的罪证”。后来查明,这里的所谓“罪证”,完全是用刑讯逼供、弄虛作假等手段制造出来的伪证。

在极不正常的情況下定案

自从1966年底把“打倒刘少奇”的口号推向全国以后,“文化大革命”进人一个全面内战、天下大乱恶性发展时期。在舆论灌输和政治压力的双重作用下,全社会被追接受了“打倒刘少奇”的口号。这时“刘少奇专案组”虽然一件能定罪的还据都没有搞到手,但从“文化大革命”本身发展逻辑和需要来看,刘少奇是非打倒不可了。

由于要召开党的九大,对刘少奇定罪工作越发加紧了。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是由刘少奇具体负青筹备,并在大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政治报告。所以,如果九大前不把刘少奇的问题定下来,是无论如何交代不过去的。

毛泽东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曾提出要在1967年适当时候召开九大,但未能实现。1967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发出《关于征询对“九大”问题意见的通知》:“毛主席最近提出什么时候召开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如何准备这次大会的问题,并且指示张春桥、姚文元二同志在上海做些调查。现在把姚文元同志关于他们初步调查结果给主席的一封信发给你们参考,请你们也做好调查,并将调查的结果和你们的意见报告中央。“姚文元的这封信里说到:刘、邓、陶、彭、罗、陆、杨不能选为代表,“刘少奇是叛徒,要进一步批斗,清除出去!”1967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又发出《关于对征询召开“九大”的意见通报》,其中说:“关于‘九大’开会时间,多数同志建议明年秋天国庆节前召开,九大’过后接着开‘人大',把刘少奇罢掉,解决国家主席问题。这样,明年国庆节上天安门的都是毛主席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新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有的提出如形势发展快,可以明年上半年开。”在这种情形之下,将刘少奇作为敌人定案,已经是一种急迫政治需要。由于对刘少奇的定案还需要在九大前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讨论通过,在时间上也是十分仓促。

在1967年,江青等人已经在各种场合称“刘少奇是叛徒”,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证据。专案组用了很多心计和手段,仍未达目的。时间越来越紧,江青等人一再催逼,专案组好不容易于1968年1月16日写出了一份《关于大叛徒刘少奇1925年去长沙被捕投降叛变罪行的审查报告》,但没有列出相应的证据,曾引起毛泽东的怀疑和批评。

在这种情况下,专案组负责人想了一个点子,以“群众要求”的名义,让刘少奇对自己历史写出书面交待,以便从中找到一些缺口。1968年1月27日,由“中南海无产阶级革命派“写了一份“通令”,要刘少奇交待自己人团、人党经过和“在几个地方被捕时间、地点、原因及详细经过”。2月2日,这份“通令“又以中央办公厅政治部的名义交给刘少奇,正式通知他按照“通令”和所附提纲的要求“尽快写出书面交待”。

刘少奇于2月11日交出了“书面交待”,详细介绍了他入团、人党的过程和两次被捕的过程,并说明:“我一生只有两次被捕,一次是在湖南长炒,一次是在奉天的沈阳”,“我在其他地方都没有被捕过。“专案组没有能从刘少奇“书面交待”中找到破绽。

1968年2月22日,“王光美专案组“给谢富治、汪东兴写了个定案性质综合报告。谢富治作不了主,要专案组直接请示江青。专案组立即改写报告,把江青加放在第一位,康生看了这个报告觉得不满意,对定案报告的写法提议道:“综合确实材料,向主席、林副主席作结论性审查报告是需要。但此件写得很不完满,也不很准确,特别是1936年投敌以及为敌人服务的种种罪行都未写人。此为初稿,需要改写。“康生批评的所谓“写得很不完满”、“特别是1936年投敌以及为敌人服务种种罪行都未写人”,给专案组出了大难题。因为这些问题只是有一些捕风捉影的揭发材料,找不到任何证据。怎么能够“写人”呢?但江青同意康生意见,专案组只得硬着头皮按照他们的意图返工改写。

由于康生所要求的能使报告“完满”的材料怎么也弄不到,所以尽管江青、康生等一再向专案组施加压力,综合定案报告还是迟迟写不出来。这样拖到1968年9月,专案组只得先将1925、1927、1929年三段历史问题写成三个材料,作为三个单件上报、9月15日,谢富治给江青报告说:“刘贼1925、1927、1929年三次被捕叛变、叛卖活动罪行,我们先把这些罪证(物证、人证)搞了清样出来,请你审阅后再定。还有三个问题的罪证和综合报告初稿正在写,准备在9月25日以前搞出来,”

在江青等人高压下用伪证写成的这三份材料,江青看了仍不满意,蛮横武断地在几处批道:“最近我还看到刘贼在新四军和日伪勾结出卖新四军的材料,皖南事变与他有关。他走后,将日伪关系交给了饶漱石。汪东兴同志找一下,可能在三办,我记不清了,可是一定有。““最近卫戍区来的一些敌伪档案,还有外文敌伪档案,还有我们前些时候看的材料,都证明刘少奇是美国远东情报代表(一说是特派员),这个美特身份是有足够证据的。三个办公室都查一下,可以落案。最近我看钓敌伪档案中,还有刘少奇在安源就被捕叛变材料,应查实,这说明他叛变还早、“然而,江青所说的“我记不清了,可是一定有”、“三个办公室都查一下,可以落案”材料,专案组翻遍犄角旯旮的所有档案也没有找到。对这些痴人说梦般“批示”,专案组一直到最后也还是无法落实。

1968年9月16日,江青用极端语言给刘少奇问题定了性。她审阅了这三份所谓“罪证材料”后批道:

“我愤怒!我憎恨!一定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刘少奇是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大特务、大反革命,可说是五毒俱全最阴险、最凶狠、最狡猾、最歹毒的阶级敌人。“即使到了这个时候,她仍有些心虚,没有立即将材料报送毛洋东,而是要专案组“搞得比较充实之后再呈毛主席、林副主席”。

康生不甘落后。他在9月17日看完了这三本材料之后,以给江青一封信的形式表了态。他在信中称刘少奇为“大叛徒、大内奸、大特务、大工贼、大卖国贼、大汉奸”,提出问题的离奇程度也不亚于江青。康生写道:“从各种材料看,他早在1925—1927年,就使用阴险、狡猾两面派特务手段,来破坏革命。我觉得他这样早、这样久作潜伏的内奸活动,似乎是很早就受过帝国主义特务训练。是否他在晏阳初的学校里就受过特务教育?”他甚至主动检讨自己:“1931-1932年在上海就职工运动工作,我写文章批评过刘贼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对他在职工运动中的经济主义,并作过尖锐的斗争。但由于自己的阶级觉悟不高,学马主席著作很差,我又错误地对此作过检讨,应引为教训。“康生一贯搞政治投机的面目,在这里暴露无遗。

9月25日,陈伯达也表了态:“我对罪大恶极刘贼,同样有强烈的革命义愤,并向高举毛主席伟大红旗,对刘贼及其一伙叛徒特务进行不妥协斗争的江青同志,致以衷心的敬意。"

9月29日,三本材料传到林彪手上。林彪看后向秘书口授了几条意见,突出肯定了江青指导专案工作的成绩和对刘少奇的定性,说:“刘贼少奇五毒俱全,铁证如山,罪大恶极,令人发指!““专案工作卓有成效。向出色地指导专案工作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江青同志致敬!”

毛洋东也看了这些材料,但他没有明确批示意见,只是圈阅。在对刘少奇专案审查过程中,江青等人利用群众揭发和专案材料的名义,有计划、有预谋地报送所谓罪行材料,对毛泽东施加影响。在真假莫辨所情况下,毛泽东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这类报告,而且这些报告都是来自那些地位很高的人,终于使他听信了这些谎言。但应当指出,毛泽东对报来材料也不是全信。例如1968年5月8日他在一次中央碰头会上说:

“整出来的刘少奇的材料,也不能全信。比如说他1946年冬季和美国勾结,组织反共同盟军,要美国大规模出兵打共产党,并且要沈其麓经司徒雷登介绍去见杜鲁门、艾奇逊。有材料是故弄玄虚,是骗我们的,耍我们的。美国大批出兵,当时国民党都还不愿意呢。”

专案工作进行到这一步,实际上已经对刘少奇定了案,只待即将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通过。这期间,专案组以上报这三份材料为基础,改写成综合报告。据专案组工作人员回忆,综合《审查报告》由张春桥修改定稿。

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本应是一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但在原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有52.7%的人被定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反党分子”,剥夺了出席会议的权利。八属中央委员共97人,除去世10人外,应出席87人,但只有40人被允许出席会议,不足半数。八属候补中央委员有98人,但只有19人能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从候补中央委员中,根据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有选择地补了10人为中央委员,才使中央委员人数刚过半数。这样,出席会议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共59人,而被扩大进来参加会议的“中央文革小组”、军委办事组成员和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各大军区、中央直属机关人员达74人,超过总人数一半。

会议一开始,就分组批判、围攻所谓“二月逆流”和“一贯右倾”的老同志朱德、陈云、邓子恢、王稼祥、陈毅、叶剑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其他一些中央委员也在会上受到诬陷批判,实际上剥夺了这些同志发言权。

会议的后半段,是讨论以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名义提出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这个“报告”一直到全会开始后的10月19日才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定稿通过。《审查报告》一开头便虚张声势地说:“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经过广大革命群众和红卫兵小将的广泛揭发,专案组深人调查,大量的物证、人证、旁证,充分证实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刘少奇,是一个埋藏在党内的叛徒、内奸、工贼,是罪恶累累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报告”的正文共有三部分,三部分的标题是:“一、刘少奇1925年在长沙被捕叛变”,“二、刘少奇1927年在武汉充当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汪精卫、陈公博的走狗,进行了一系列出卖工人阶级、破坏革命的内奸活动”;“三、刘少奇1929年窃取满洲省委书记时的大叛卖”。“报告”最后提出:“专案审查小组建议党中央根据广大革命群众强烈要求,撒销刘少奇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

值得指出是,专案组对刘少奇整个历史都进行了审查,像过希似的缔了不止一遍,稍有疑点即挖空心思找证据,可最终在《审查报告》中只开列了1925、1927、1929年的三个所谓历史问题。《审查报告》说:“现仅将刘少奇在1925、1926、1929年被捕叛变、投降敌人、充当内奸、工贼的反革命罪行的调查结果报告如下”。可见,对其他问题,连江青等人自己也觉得拿不出手。对此,《审查报告》含糊其词地说:“此外,广大革命群众还揭发了刘少奇许多极其严重、令人愤慨的其他反革命罪行”,“对于这些材料,我们也进行了调查核实,将另作报告。“可后来就再也未见下文,一直到专案组解散也没有“另作报告”。

八属十二中全会的整个过程,气氛一直十分紧张。除一部分老同志受到直接批判、围攻外,正直代表都经受着巨大的政治压力,实际上已经不允许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即使在这种极不正常的紧张气氛下,与会的中央委员陈少敏还是不畏高压,讨论《审查报告》时拒不表示同意,表决通过时没有举手。在当时极左路线泛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的情况下,陈少敏能做到这一点,是多么不容易,确实难能可贵!

10月31日,中共八届扩大十二中全会批准了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对刘少奇的《审查报告》,同意《审套报告》中提出的对刘少奇的处理意见。在处理意见中,原来还有将刘少奇“提交专政机关依法惩办”一句,由于毛泽东时反对,修改足稿时就把这句话删去了。

在全会通过的《公报》中,写了对刘少奇处理决定:“全会对于刘少奇的反革命罪行,表示了极大革命义愤,一致通过决议: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撒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这样,就从组织上完成了“打倒刘少奇”的手续,铸成了党历史上最大一桩冤案。

刘少奇被打倒以后,处理刘少奇问题大权被“中央文革小组”直接控制,特别是为江青、康生、谢富治等少数几个人一手垄断。他们除了通过诬陷攻击、残酷批斗、不许申辩等手段在政治上打击刘少奇,用长期关押、不许家属子女见面、策动身边工作人员和子女造反等办法在精神上折磨刘少奇以外,还在生活上、身体上摧残刘少奇,其中包括大幅度降低生活标准和患病后不进行有效的治疗。1969年10月17日晚,刘少奇被秘密押送河南省开封市“监护”。当时刘少奇处于“可能随时突然死亡“的重病中。

在他被转移到开封后仅26天,即于11月12日凌晨含冤去世。

平反昭雪

1978年12月,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及会前举行中央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副主席陈云、邓小平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率先提出要解决“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功过是非问题。全会当即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所作的错误结论。随后不久,在一批老革命家努力下,为刘少奇一案进行复查工作也提上了中央的议事日程。

1978年12月24日,邓小平对一封要求为刘少奇平反人民来信批示:“政治局各同志阅,中组部研究。”在这之前类似的信件也有,但得不到重视。邓小平这一批示,把重新考虑刘少奇案的问题提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1979年2月5日,党内一位高级干部、原交通部部长孙大光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秘书长胡耀邦并党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这封信经胡耀邦、姚依林(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商议后,正式转报中央主席华国锋和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2月23日,陈云作了一个关键性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这期间,邓小平也批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刘少奇一案的处理问题进行研究。据1979年2月22日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记录记载:“中纪委办公会议决议:刘少奇问题,群众来信要求予以平反,小平同志要中央纪委研究。这两人的问题(按:另一人指瞿秋白)如何研究,另定。“1979年3月27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刘少奇问题,经鹤寿同志与任重同志商量,按陈云同志的意见,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委共同处理。“5月22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确定:“对刘少奇案件的有关材料(包括档案和活的材料)应进一步查证、核实。弄清关键问题,究竟是不是叛徒、内奸、工贼,在复查、核实的基础上,要取得切实可靠的旁证材料。”在这前后,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从一些单位抽调干部,组成“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开始进行具体的复查工作。经过几个月调查研究工作,复查组取得了大量的确凿的证据,遂一否定了原《关于叛徒、内好、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中强加给刘少奇罪名。1979年11月,“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向中央正式作出了《关于刘少奇案件的复查情况报告》。12月,邓小平、陈云、邓颍超、胡耀邦等审阅复查报告后表示同意。邓小平并提议,可考虑将这一报告作为中央对刘少奇案件的平反决定。1980年2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同意《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即将召开的中共下一届五中全会审议。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全会《公报》中指出:“近一年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1968年10月党的八属十二中全会提出刘少奇同志各项‘罪状',进行了周密前调查研究工作,反复核对材料,向中央作出了详尽确切的审查报告。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这个审查报告,据此作出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决议(草案)、全会经过严肃认真讨论,一致通过这个决议,决定撤销党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肉奸、工贼’哟罪名和把刘少奇同志‘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尚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名誉;在适当时间为刘少奇同志举行追悼会: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本着团结一致向前看精神,把全会决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传达,消除过去对刘少奇同志错误处理所造成影响,鼓舞全党同志和全因人民同心同德、充满信心地献身于实现四个现代化前宏伟事业,”

1980年5月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刘少奇同志追悼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各方面代表一万多人出席大会,邓小平致悼词,他说:“正如少奇同志在处境最艰险时所说:‘好在历史是由人民写的',历史宣告了林彪、四人帮'一伙阴谋彻底破产,历史对新中国每个创建者和领导者都是公平的,不会忘记任何人功绩。和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朱德同志一样,刘少奇同志将水远活在我国各族人民朐心中,”

举世瞩目的刘少奇冤案,在经历了十多年风风雨雨、大起大落之后,终于得到了完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