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人社部做了一件历史上从未做过的事:主动去找人参保。
不是贴几张海报、打几个电话那种“宣传”,而是把“未参保人员找到并动员参保”写进了工作清单。参保率已经超过95%,剩下的不到5%,是社保体系里最硬的一块骨头。
过去是老百姓追着政府要参保,现在是政府追着一部分人求他们参保。这个转变,比表面看起来要深刻得多。
“找不到人”才是真问题
基层经办员现在最头疼的,不是群众不理解政策,而是根本找不到人。
未参保的灵活就业群体,今天在工厂打螺丝,明天可能就去跑外卖;今年在老家待着,明年说不定已经跨省打工。靠去年的静态名单去找人,名单上的人早搬走了,真正没参保的又没被录进去。打通电话只是第一关,对方张嘴就问“收入不稳定为啥要交”“换城市之前交的算不算”,答不对说不通,发再多通知也没用。
但这只是表象。更深层的变化藏在数字里。
谁在“逃跑”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2024年做过一次覆盖31个省份、回收15080份有效问卷的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就业人口社保覆盖率约92%,剩下8%处于“应保未保”状态。断保人群集中在灵活就业群体,以农村户口为主,平均税后工资4735元,比全体受访者平均水平低了三千多块。
不是他们不想参保。是交不起。
一个外卖骑手,月收入五六千,房租吃饭一扣,剩不下多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0%,全部自己扛——正规就业者个人只交8%,单位交16%。同样的制度,灵活就业者要承担超过一倍的成本。
更拧巴的是缴费基数。制度规定可以在社平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但很多灵活就业者的实际收入根本够不到60%那条线。让他们按60%的基数交,等于逼着一个月挣三千的人按四千多的标准缴费。
于是出现了那个经典的选择:交,当下活不好;不交,老了活不好。 大多数人选了前者。毕竟老还很远,房租下个月就到期。
制度是给“单位人”设计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难,根子不在个人意愿,在制度基因。
现行社保制度建立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底层逻辑是“单位关联”:有雇主,有劳动合同,有稳定的月薪。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几乎无感。这套系统运行了三十年,覆盖了绝大多数正规就业者。
但平台经济把这套逻辑打碎了。外卖骑手和平台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网约车司机注册的是个体工商户。平台企业通过承揽协议、服务外包、加盟代理等方式拉长用工链条,目的很明确:规避雇主责任。
结果就是,一个每天工作十小时的骑手,在法律意义上可能是个“自雇者”。他需要像一个小老板一样,自己承担全部社保成本,自己处理所有参保手续,自己面对跨省转移的麻烦。
而制度给“自雇者”准备的通道,狭窄且昂贵。
“求着给你好处”意味着什么
人社部提出“找到未参保人员动员参保”,表面是工作方式的转变,实质是社保制度底层逻辑的被迫调整。
过去社保扩面,靠的是“制度红利”:进了单位,自然就有社保。参保是就业的副产品,不需要动员。现在灵活就业成为两亿人的选择,制度必须学会和“没有单位的人”打交道。
这意味着几件事:
第一,缴费方式必须从“按月固定”变成“按收入浮动”。 收入高的时候多交,收入低的时候少交甚至缓交,不能再按年度一刀切申报档位。
第二,户籍壁垒必须彻底拆掉。 中办、国办已经明确“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广东走得快一步,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凭就业登记证明就能在粤参保。但这只是开始,跨省转移接续的摩擦成本仍然很高。
第三,缴费负担需要重新分配。 让灵活就业者独自承担20%的费率,本质上是用制度惩罚非标准就业。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提出的“按单计提”机制是个思路:从平台服务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企业缴费,政府再给低收入者配比补贴,让“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担。
一个更根本的转向
如果把视线拉长,人社部“找人参保”这件事的意义,可能超出社保本身。
中国社保体系的底层假设正在从“单位人”转向“社会人”。过去三十年,社保跟着单位走;未来三十年,社保得跟着人走。人在哪里,保障就应该在哪里,不管他有没有雇主、换不换城市、这个月挣多少下个月挣多少。
这个转向需要的不只是技术调整。它需要制度设计者承认一个事实:灵活就业不是“非正规就业”的临时状态,而是越来越多人的长期选择。 两亿人已经在用脚投票了。
回到标题那句话:“求着给你好处”是今后的工作常态。
听起来有点别扭。政府给老百姓好处,为什么还要“求”?
因为社保的本质不是施舍,是契约。你交钱,国家帮你管着,老了还给你。如果这个契约的条款让人望而却步,那不是老百姓不识好歹,是契约本身需要修改。
人社部“找人”的姿态,其实就是承认这一点。当制度的惯性跑不过就业形态的变化时,主动走出来找人,比坐在窗口等人来,是更清醒的选择。
至于能不能找到、找到之后能不能留住,取决于接下来制度改得够不够彻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