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这事儿,感觉男方的问题更大,别说女人了,很多男人都瞧不起他。前夫哥在和女方离婚后,得知她出轨过另外几个人,情绪激动下,把相关材料透露给了出轨对象的妻子。对方到女方单位大闹,女方被激怒了,遂报警说被前夫哥敲诈勒索。
二人都是二婚,婚后还领养了一个孩子,后面女方被发现出轨后二人女方自知理亏,愿意净身出户,继续给孩子的抚养费也愿意给男方补偿。
离婚协议书写得白纸黑字很清楚,女方补偿男方500万,还有一套商品房,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个月给6000元抚养费。
搂协议来说是没问题的,也纯属男女双方的私事,但是女方只给了330万,剩下的170万不知道是没钱了还是不想给,结果前夫哥就不乐意了。
从女方的角度来看,这么多钱估计也是她工作这么多年的所有积蓄了,没想到男方还是不满足,要一而再再而三向他索要就算了,还曝光她,她才选择和对方翻脸。
在男方的角度看来,自己在婚姻中被背叛,憋了一口郁气,如今的补偿都是自己该得的,所以一直揪着这事不放,女方不给足那就让她身败名裂。
只能说二人一个是私德败坏,一个是贪得无厌。
一个简单的出轨事件,周女士前夫抓住把柄,说口头500万离婚协议,书面330协议,具备敲诈勒性质,如果不是局长会有这个协议吗?这不是敲诈是什么?普通人一分也不会给,不要说330万。就这离婚协议如果没有威胁是不可能签的。
前夫人心不足蛇吞象,支付330万后,再要1 70万!
330万周女士都是借的,哪里再有170万?所以周女士报案没毛病。无休止的敲诈,会缠绕周女士后半生,生不如死,只有鱼死网破。
当然我对周女士出轨谴责,她也付出了代价,假设330万是非法所得,完全可以追回330万的补偿款。
前夫一方,先爆料:周女士婚内和近10人存在不正当关系,被发现之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许诺500万补偿,纸上协议写330万。是她自己主动写下保证书,承诺断绝和异性来往。前夫后续追讨剩余170万,反被她报警了,并以敲诈勒索被提起公诉。
而周这边也快速地回应,完全不一样的版本:她自述婚姻里长期遭受家暴。当年是对别人产生好感,就被抓了把柄,《保证书》是在胁迫之下被迫写下,并非出轨。那些暧昧聊天记录,是前夫拿她手机发送。
还有330万,大部分是向亲友筹措借来,并不是自己的积蓄。她无奈,形容这是一段扶贫式婚姻,当初选错了人。
在结论出来前,两边说法都只是单方陈述,不能直接定性。
事件中公众关注的疑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1巨额财产来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周晓芬能一次性拿出330万元现金作为赔偿,其合法收入能否支撑这笔巨款,资金来源受到广泛质疑。
是否干预司法:前夫追讨尾款被迅速立案、侦查并公诉,整个过程仅约5个月,家属质疑周晓芬是否利用身份干预了司法。
这起事件已从一桩个人作风举报,演变为涉及公职人员财产来源、司法公正等更严肃层面的公共事件,后续调查结果有待官方进一步通报。
这次永州的事件更绕,330万赔偿根本不是法院判的,是俩人当初离婚协议里协商好的,女方付清之后前夫还追要口头承诺的170万,女方直接报警把前夫按敲诈勒索公诉了,转头前夫家人就拿着材料去纪检实名举报,直接把公职人员作风问题摆到台面上。
好多人只看片段信息就站队,反而错过了最实用的知识点:签离婚协议的时候,所有约定一定要落纸为据,口头承诺半毛钱法律效力都没有,拿捏不好尺度,很容易把原本的婚姻纠纷搞成刑事。
男方手里握着女方当年写的保证书,还有那些私生活不检点的证据,本以为这是王炸。结果据男方家属介绍,女方嘴上答应给500万,签协议时却只写了330万。剩下那170万,男方居然信了对方的口头承诺,连个欠条都没要。
这下好了,钱一到账,女方立马翻脸。男方急了,追着要那剩下的钱,结果女方随后报警,男方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提起公诉,目前已经被羁押五个月。
现在男方哥哥实名举报女方作风问题,还质疑办案过程有猫腻,纪委已经介入了。人心不足蛇吞象,法律面前没情面。
当初要是拿了330万痛快走人,哪会有后面这些烂摊子?现在倒好,为了那虚无缥缈的170万,把自己搭进去不说,还把前妻也拖进泥潭。
目前两件事都还没有最终结论,还需等待认定和核实。
成年人的世界,哪有那么多口头约定?白纸黑字写不下来的东西,到全是催命符。一场二婚的离婚纠纷,把两个人都拖进了麻烦里。婚姻散场,好聚好散其实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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