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家进贼了!”10月7日凌晨,杭州富春江派出所接到徐某某(化姓)报警,称她放在家中床底下的钱不翼而飞了,“房间被翻得很乱。”
然而,随着民警深入调查,这起看似是“入室盗窃”的案子却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反转:幕后黑手竟是徐某某的男朋友陈某(化姓)。
陈某今年四十多岁,是一名厨师,他与离异带娃的徐某某是情侣关系,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陈某工资不高,大部分开销花在与徐某某的生活、房租以及孩子的抚养上,经济压力很大。
一天,陈某在家搞卫生时,意外发现床底下放着上千元现金,他内心产生了不平衡,“我的钱都拿出来给她花了,她竟然还偷偷留着私房钱,不告诉我?”
此后陈某便多次偷偷从床底下拿钱,到十月份已经拿了上千元。
频繁拿钱后,陈某担心事情败露,被女友责骂,思来想去想到一个“妙招”。他找到自己的兄弟小王(化名),让他去女友家把剩余的钱全部“偷”出来,并把房间翻乱,伪造成小偷入室盗窃的假象。
陈某认为,这样一来,自己之前偷偷拿钱的事,就能全部嫁祸给“小偷”。
10月6日晚,陈某将房间内现金的位置告诉了小王,还制定了周密计划:陈某负责将徐某某家的两个小孩带出去吃烧烤,小王则趁机上楼将钱取走,陈某再三嘱咐“一定要把房间翻乱,弄得像小偷来过一样。”
小王起初非常犹豫,“这是入室盗窃,要坐牢的。”陈某拍着胸脯保证,“你放心,我会安抚女朋友,让她不要报警。”
然而,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陈某的预料,“作案”结束仅两个小时,回家后的徐某某很快发现家中异常,看到钱款丢失当即选择报警。
民警很快就研判抓获了陈某和小王。
被抓后,陈某一直强调“我辛辛苦苦挣钱都给女朋友了,现在我才拿了女友千把块,我认为女朋友也是在偷我钱。”
民警问他,“你把工资给女朋友是不是心甘情愿?光明正大当面给的?”陈某哑口无言。
目前,陈某和小王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恋爱关系中的经济往来,应当建立在自愿、坦诚的基础上。任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盗窃罪。同时,为他人实施盗窃提供帮助、出谋划策的,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切勿因一时糊涂,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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