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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10月8日,美国对伊朗石油贸易及“影子舰队”网络实施新一轮制裁,涉及27个实体、6名个人和22艘船只,多家中资航运企业及相关船舶被列入清单。制裁不仅威胁企业资产与资金安全,还可能引发金融隔离、供应链中断及二级制裁风险,做伊朗生意的合规成本与经营风险显著上升。
一、美国彻底封锁伊朗经济的最新举措——最新制裁一批与伊朗进行贸易的企业和伊朗“影子舰队”网络。
10月8日,美国国务院宣布对涉及伊朗原产石油或石化产品贸易的10个实体、6名个人及5艘船只实施制裁。此外,美国财政部当天也宣布对17个实体及伊朗“影子舰队”的船只实施制裁。
美国国务院和财政部解释说,这些措施旨在切断伊朗政权的资金来源,并阻止其利用“影子舰队”运输伊朗石油和石化产品以规避美方制裁。这是美国在封锁伊朗海面、制裁其航空部门、公路和铁路等交通部门之后,彻底封锁伊朗货物进出的最新举措。
从美国国务院官网、财政部官网10月10日更新的制裁文件来看,美国10月8日宣布的针对伊朗的广泛制裁措施共涉及6名个人、27个实体和22艘船只,其中包括美国财政部指定的17艘船只。新增的制裁对象包括5名印度籍人士和1名土耳其籍人士,以及多家公司,例如印度的Samudra海事服务公司(Samudra Marine Services)和SSPL解决方案公司(SSPL Solutions),以及阿联酋的赫索尼特船舶管理公司(Hessonite Ship Management)。
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Scott Bessent)通过新闻稿表示:“美国财政部正在切断德黑兰那个暴虐政权用于在该地区发动战争的资金来源,我们将继续曝光那些协助该政权进行石油销售的各方。任何协助伊朗规避制裁的助力者,都无法逃脱美国财政部全部职权的严惩”。
新闻稿指出,“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正针对那些继续通过运输伊朗石油和石化产品来逃避美国制裁的‘影子舰队’剩余船只采取行动。涉事船只在十多个司法管辖区注册,并由错综复杂的国际空壳公司网络运营;这凸显了伊朗非法航运体系的全球规模,以及该政权为掩盖其逃避制裁行为所采取的复杂手段”。
新闻稿称:“通过瓦解这些海上运输节点及其背后的公司,美国财政部正在切断伊朗政权长期以来赖以规避制裁、维持石化行业运作以及向破坏稳定的行为体输送资源的核心渠道。鉴于这一非法海上生态系统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且不断有船只进出该网络,美国财政部将继续监测、识别并阻断任何逃避制裁的企图”。
二、被美国制裁的企业和船舶清单中,不少涉及中企。
美国财政部当天制裁的17艘“影子舰队”油轮,被指负责将数百万桶伊朗原油、石油及石化产品运往南亚和东亚的多个市场。美国财政部列举了每一艘被制裁船舶的船号、悬挂旗帜和船东。
其中涉华船舶包括:
1,悬挂巴拿马旗的STARWAY号。由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的和创国际集团所有——自2025年以来已运输了超过300万桶伊朗石脑油;
2,悬挂巴哈马旗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船GAS LUCKY号。由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的顺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自2025年以来已运输了超过50万桶伊朗乙烯。
3,悬挂蒙古旗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船G SPRING号。由在香港注册的JLS Dragon Co Ltd所有——自2021年以来已向大陆运输了相当于超过100万桶的伊朗液化石油气;
4,悬挂喀麦隆旗的成品油轮KING CHAIN号——由在英国注册、业务基地位于中国大陆的圣丰国际有限公司(Saint Abundant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所有——自2023年以来已向大陆运输了数百万桶伊朗甲醇。
5,悬挂香港特区旗化学品/成品油轮AVA 6号。由总部位于香港的Standwill Shipping Limited拥有的——自2025年9月以来已运输了超过100万桶伊朗石脑油;
6,悬挂圣马力诺旗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船NOBLE SEA号。由总部位于香港的浙江永星航运有限公司拥有的——自2025年年中以来已运输了超过200万桶伊朗氨及丙烷/丁烷,并于2026年6月完成了最新一笔20万桶伊朗甲醇的运输任务。
被制裁的涉华企业则包括:
1,和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永星航运有限公司;
3,顺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4,JLS Dragon Co Ltd;
5,Standwill Shipping Limited;
6,圣丰国际有限公司。
三、被列入美国制裁清单,企业和船舶的合规成本与经营风险显著上升。
按照美国的制裁法律体系,一旦被列入美国针对伊朗、俄罗斯等国的制裁清单,会带来多方面严重风险,主要源于美国二级制裁的强力威慑与美元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
一是最直接的资产与交易冻结风险。
制裁生效后,被列入的实体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人控制的所有资产将被冻结,无法动用。与此同时,任何与美国人、美国公司或使用美元清算的交易均被禁止。即便企业不在美国运营,只要涉及美元结算、美国银行中转或美国技术/保险服务,相关资金流就可能被拦截。
二是金融隔离与业务收缩的核心冲击。
国际银行、保险公司、船级社及航运服务商为规避自身被制裁风险,普遍会主动切断与被制裁实体的业务往来。结果往往是开户困难、信用证拒开、保险拒保、港口服务受限。对航运与贸易企业而言,船舶可能被拒绝入港、货物滞留或被迫折价转卖,运营成本大幅上升,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三是供应链与声誉连锁反应同样显著。
上下游合作伙伴会出于合规要求而终止合同,导致客户流失、供应商断供。市场信誉受损后,即便后续摘帽,恢复正常商业关系也需较长时间。对中资企业及挂旗船舶而言,还可能引发国内合规审查与跨境法律冲突,增加额外行政与诉讼成本。
四是二级制裁的外溢效应进一步放大风险。
美国可对“明知”与被制裁对象进行重大交易的第三方实施制裁,形成“一损俱损”链条。这使得被列入清单的企业难以找到替代交易渠道,长期面临被国际市场边缘化的困境。
总体而言,列入清单并非单纯“名义处罚”,而是实质性切断企业接入全球金融与贸易体系的能力,短期造成资金与运营危机,长期则损害市场地位与发展空间。企业需高度警惕合规风险,及时评估交易对手与业务模式。
【作者:徐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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