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无双
在医院能不能保证胎儿平安,全靠孕妇的运气?
不知道大家刷到那条山西保德县医院的视频没有。
一个怀着宝宝、小心翼翼保胎的女人,拿着医生开好的单子,到药房去取保胎的黄体酮注射液。
可谁能想到,从窗口递出来的盒子,居然是缩宫素。
保胎药和缩宫素的功效截然相反,前者是保胎,后者是引产、催产的药。
万幸的是,这位孕妇看了一眼药盒,发现药名不对,当场换了回来。
然后医院发了个通报:涉事人员停职检查,提交书面检查。当事人“未受影响”。
呵呵,未受影响。
如果这位孕妇不识字呢?
如果这位孕妇习惯性相信医院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呢?
12年前,江苏泗洪,有个女人叫程翎(化名)。结婚多年怀不上,四处求医,33岁那年终于怀上了。
全家喜极而泣,两边的老人都小心翼翼地伺候着,就等着一个新生命降临。
怀孕第四个月,她突然身体不舒服。家人赶紧把她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有先兆流产迹象,开了黄体酮保胎。
黄体酮,保胎的。
结果药房的人拿成了缩宫素。
她丈夫没想过医院会给错药,直接拿着药房拿的药交给了护士。
护士也没看,直接打了进去。
打完之后,她丈夫心里不踏实,又跑回去问医生。
医生脸色变了,冲到药房问:“你怎么给人家拿成缩宫素了?”
药房的小姑娘当场就慌了。
那天晚上十点,B超显示,宫内胎儿停止发育。第二天,流产了。
12年前那个孩子,没了。
今天这个孩子,还在。因为妈妈多看了一眼药盒。
所以你说,这个“未受影响”多么讽刺。
药房或者说医院的制度,失效了。
最后拦住这场灾难的,是一个孕妇的谨慎,才保住胎儿一命。
简直荒谬。
可能有人会觉得,保德这次不是没出事吗?
对,是没出事。因为运气好。
因为那个孕妇多看了一眼药盒。
但运气这种东西,不是每次都有的。
先例摆在眼前,泗洪那个孕妇,难道怪她“运气”不好吗?
她丈夫问的时候,药已经打完了。她压根没机会看一眼药盒。
她的孩子,替失效的制度买单,替夫妻俩的“相信”买了单。
保德这个孕妇,运气好。她看了一眼。孩子还在。
但一个社会的医疗安全,如果建立在“孕妇识字”和“孕妇会看药盒”的基础上,那这个社会对不识字的人、对习惯相信医生的人、对疲惫到没力气多看一眼的人,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泗洪的那个孩子,随时可能再来一次。
12年前,涉事医生吊销执照,12年后,涉事医生停职处理。
这个处理态度恕我很难接受。
我不是说一定要如何处理涉事医生,一线药房高峰时段,人头攒动,手脚不停,长期高强度连轴转,人不是机器,一定会有疲惫走神的时刻。
人性如此。
恰恰就是因为知道人会累、会走神、会有一瞬间的恍惚,国家才设计了多重核对的制度。
制度存在的本意,就是用来兜底人性的弱点。它从来不是用来考验一个人的道德和觉悟。
我难接受的是,院方的处理,让我觉得他们的逻辑是“没出大事,不用深究”。
可12年过去,还在犯同等低级错误,真的不用深究吗?
整顿药房制度、纪律,是不是一个方法?
如果全国基层药房都上了扫码核验系统,如果黄体酮和缩宫素在系统里被标记为“互斥药物”强制双人复核,就不需要孕妇靠眼睛,靠猜疑自救。
技术不是没有。扫码枪几十块钱一把,药品条码系统早就普及了。
问题是,医院用没用?药房有没有强制使用,强制按流程发放药物?
如果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变成了患者的一双眼睛。那本质上就是一种责任的转嫁。
等于悄悄告诉每一个走进医院的普通人,不要完全相信我们,你自己多长点心眼,你自己负责把最后一关。
这合理吗?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自己的安全,还要额外加上一项“必须精通核对药品”的任务?
也许有人会说,去医院拿药,本来就应该自己多看一眼,小心无大错。
这话听上去好像没错。
但“自己留个心眼”和药房严格按制度流程发药,是两码事。
“自己留个心眼”,是一道额外的备用补丁,绝对不能够成为安全体系的承重墙。
谁家拿补丁当承重墙用?
本末倒置的结果,必然会埋下巨大的隐患。
好运气不是每时每刻都有的。
让制度去守住生命,而不是拿运气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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