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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9月29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戴作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仲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玉新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达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杨达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请求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达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汪峰副院长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来源 | 来安人大

编辑 | 王一 责编 | 吴清晨 审核 | 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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