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一份离婚协议的末页上,两个人各自签了名,按了指印。
这份协议里有一条挺有意思的约定:离婚以后,谁也不许对外宣扬离婚这件事。
一年半过去,这条约定成了个笑话。
签字的两个人,男的是张某,女的是周某某,永州市商务局的局长。
现在这桩离婚,几乎人人都听说了。
【一张保证书,一句被逼无奈】
先把话说在前头。网上传得最凶的,是局长婚内跟九个人有染这个说法。
到现在为止,它只是举报这一方的讲法。周某本人全盘否认,当地也还没给出结论。所以后面凡是指控,我都会带上被指这两个字,不替谁把话说死。
来路是这样的,帖子里梳理得很细:两人2015年11月登记,都是二婚。张某后来说,他发现了妻子的事,当时想着为了这个家,忍一忍。
忍到2018年年底,他让妻子手写了一份保证书。大意是,跟某个具体的人断掉联系,也别再跟别的异性不清不楚,再犯就自己担着。落款是那年的12月25日。
这张纸,如今成了举报方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周某的解释是,当年为了保住婚姻,被逼无奈才写的。至于那些聊天记录,她说都是前夫伪造的。
可举报方也不是空手而来。同一批材料里,有一张微信截图,保证书的内容被整段发过一遍。截图是真是假,我一个看客没法鉴定,只能等专业的人去查。
【330万,我最想问的是这个数】
说实话,我没打算先聊那九个人。我先被一个数字绊住了。
离婚前,张某开口要500万,名目是“精神损害赔偿”。局长嫌高,两边来回磨,最后落在330万,另外两套房子也归了男方。更让我愣的是后面这一步:钱,她转得很痛快。
要是换成我身边的普通上班族,一次拿出这么大一笔,估计先得卖房、借钱、翻遍存折。她倒好,没怎么纠结。
帖子里还附了她的履历:从1997年乡镇财政所的岗位干起,后来去了市统计局,2010年经全省公开选拔当上市农业局副局长,之后在统计局、两个县里都做过副职,2022年2月,成了商务局局长。一步一步,快三十年。
至于工资,帖子里估的是年薪十来万到二十来万。这只是估算,不是谁公布的数字。照这个数,慢慢攒出一笔钱,不是没可能,可得很多年。也许这笔钱有完全说得通的来路,只是眼下,没人把它摊在桌面上,给大家看一眼。
【要不回的170万,换来一场官司】
张某觉得330万还差点意思,惦记着没谈拢的那170万,回头找了她好几次。她的回应是报案,说这是敲诈勒索。
2026年5月22日,张某被抓。到了9月初,案子被提起公诉,眼看就要开庭。
他在里面待了五个月,也许越想越咽不下那口气,帖子是这么猜的,我只当猜测听。开庭之前,张某的哥哥实名举报,一边向纪委递材料,一边把事情摆到了网上。
递上去的材料装订得挺齐,光目录就列了十六项,从控告信到各种电子数据。里面有一张表,把所谓的对象按身份、级别、怎么认识的,一栏一栏排开。据说有事业单位的干部、区里的负责人、正处级干部、政协委员,也有做生意的。表里还标着依据:入住记录、微信聊天、保证书。人名和关键地名全打了码,外人看不见。
这里得说句公道话。表是举报方自己整理的,写着依据,不等于依据站得住。
写到这儿,我心里的疑问,反而不在九个人身上,在账上。拿着对方的把柄去要钱,算讨说法,还是算敲诈?这个,得法院来认,我不替它下判断。至于开庭前这个时间点,外界难免多想,可哥哥到底图什么,没有证据,我也不编。
九个人的说法一出来,很快就传开了。媒体还把案情要点做成了图:一头是前夫家属举报,一头是前夫被指敲诈被抓,纪检部门也介入了。
【镜头里的她,和帖子里的她】
一个局长,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什么样?开会,上电视讲话,下单位看看工作。台牌上摆着名字,字幕里挂着职务。这类形象,本身就带着一份默认的信任。
帖子里也附了她下去调研的工作照,看上去平平常常,没人能从里面看出什么来。
再说句跑题的。这几天网上不少人盯着长相聊,连称呼都先跟长相绑在一起。可长得怎么样,跟话是真是假、钱从哪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码事。聊多了,反而把该看的东西挡住了。
【一边说查过了,一边问为啥没结果】
10月9日上午,官方媒体连着问了三个问题。头一个,一个商务局长,这么大笔钱从哪来;第二个,她是不是真的婚内跟多人不清不楚;第三个,举报递上去那么久,相关部门怎么查了差不多半年,还没动静。
我读到第三问,停了一下。因为周某对记者说的是:纪委早前核查过,认定她没有违纪,这次举报是“恶意抹黑”。一个说早有定论,一个问为什么半年没结论,两句放一块儿,对不上。是我没看全,还是中间漏了哪一环,我不知道。我猜,调查组要先理清的,大概就是这个对不上的地方。
同一天,永州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当地发的说明很短,意思是正在核实,会依规依法处理。
【先等着,别急着给谁定罪】
我把这件事从头捋了一遍,发现真正摆在桌面上的,只有三样:协议签了,人被抓了,调查组成立了。别的,九个人、聊天记录、保证书是不是被逼的,都还悬在半空。
没证据的部分,不能当真,也不能当假。这九个人是真是假,要查清;这笔钱从哪来,更得说清楚。
再体面的工作照,也替谁都作不了证。传闻再难听,也不是判决。
那条不许对外宣扬的离婚约定,现在成了全网都在聊的事。说到底,嘴上的保密管不住,能管住的只有一样:经得起查。
结果出来之前,你站哪边,我不劝。我只想问一句,你觉得这事里,是人更该先查,还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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