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2026年10月12日发布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交易,近日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反垄断审查批准。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六项限制性要求,包括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保持原有服务水平、无正当理由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分众传媒和新潮传媒各自的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以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提供服务、放弃已订立的电梯点位独家条款相关权利且新签续签点位不得约定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完善反垄断合规体系。相关限制性条件5年期满后,交易相关方可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解除条件的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停止履行相关义务。截至公告发布,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后续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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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