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975
每一个家长都会有这么一天:孩子在外边被人打了,我怎么办?
自闭症孩子的家长则更加卑微:孩子这次被人欺负了,以后还敢出去吗?
要不是网友爆料,编辑又约稿,我没法看完海口9岁自闭症男孩被飞踹出电梯的视频。我心疼那个孩子,也会想起皮皮这一路走过来,遭遇过的恶意和欺凌。
据报道,那个踹孩子的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孩子家属还反映,上门理论时,对方竟拿出刀具威胁他们。
我心里有个问题始终过不去:一个成年人,为什么能在小区电梯里对9岁的孩子动手?
但是,我们不能把世界,哪怕只有一个电梯间大的空间,全部留给这样的恶人。
文 | 皮皮爸
编辑 | 苏渡
图 | 网络
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报道,10月8日,海南海口一名9岁自闭症男童独自下楼购买饮料,搭乘电梯返程途中,被同乘的一名陌生成年男子一脚猛踹出电梯。
据家属介绍,孩子几乎不和陌生人交流。被踹后,他没有第一时间告知父母,只是悄悄躲起来。家人从邻居口中得知此事后,找到涉事男子理论。据家属反映,对方称孩子碰到自己,自己才动手;争执过程中,还拿出刀具威胁孩子家属。家属说,他们看过监控,没有看到孩子碰触男子;而《中国新闻周刊》10月10日援引海口当地部门工作人员的话称,孩子在电梯内玩耍时不小心碰到了男子。两种说法目前并不一致。
据《中国新闻周刊》后续报道,当地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孩子经送医检查,身体未发现受伤部位;涉事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报道还提到,警方已上门安抚男童及家属,表示将加强对涉事男子的教育,当地妇联也将开展慰问和安抚。
退一万步讲,即便孩子不小心碰到了他,就能成为一个成年人猛踹9岁孩子的理由吗?
监控画面显示,案发时电梯轿厢内并不只有施暴男子和受害男童,还有至少两位旁观者。男子突然踹人时,画面可见范围内没人及时劝阻或制止,现场还有邻居受到惊吓。事后,还是邻居把事情告诉了男孩家属,他们才知道孩子挨了打。
孩子被踹出电梯,却没有马上向家人求助。要不是邻居告诉家属,这件事会不会就这么过去了?一个孩子在外面受到成年人伤害,难道得先学会喊、学会反抗、学会把事情完整说出来,才有机会得到保护?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抬脚。现有信息也不能证明,他知道男童有自闭症,或者是认准了孩子不会反抗才下手。但有一件事不需要揣测动机:他面对的是一个9岁孩子。换成任何一个孩子,这一脚都不能踹。
自闭症家庭本就不易。孩子可能不善求助、不会讲清楚遭遇,家长就得多操一份心。这样的人家和孩子,一些人还要欺负他们,抹黑他们,胸腔内跳动的,还是一颗人心吗?
更致命的是,这类伤害可能动摇一个孩子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安全感。对有的自闭症孩子来说,走出家门、与人交往,原本就需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一次突如其来的暴力,可能让他们更怕出门、更不愿接近陌生人,影响此前取得的进步。但我也知道,这种恐惧并不是自闭症孩子才会有。任何孩子遭到成年人无端殴打,都可能从此害怕那个电梯间。
与此同时,网络舆论场中,部分网友的刻薄评论也格外刺眼。有人指责家长监护不周,有人质疑孩子行为挑衅,有人催促受害家庭赶紧搬家……这些充满苛责、毫无共情的言论,让我同样难受。试看几条:
孩子为什么独自坐电梯,被一些人问了一遍又一遍。那个踹他的成年人为什么会动手,反而容易被一句“可能碰到了”带过去。可不管有没有碰到,谁给了一个成年人踹孩子的道理?
看到10日行政拘留和1000元罚款,我也觉得难以释怀。但问题不只是“10天够不够”。一个成年人猛踹9岁的孩子,家属还反映他拿刀威胁,这些行为怎么被调查、怎么被处罚?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事情发生后,反倒是受害孩子一家要担心接下来怎样生活?
现行法律并非没有针对儿童的特别保护。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这里保护不满十四周岁的孩子,并不以孩子是否有自闭症、是否持有残疾证为前提。
这起事件中,媒体报道的10日拘留、1000元罚款,正好处于上述较重处罚档次的下限。不过,公开报道没有展示处罚决定书,还无法确认警方具体认定了哪些事实、适用了哪些条款。家属反映的持刀威胁是否查实、是否另作处理,也需要进一步说明。
“没有轻伤就不能入刑”,同样不是对现行法律的完整理解。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将随意殴打未成年人、残疾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列为“情节恶劣”的情形之一;持凶器恐吓他人,也有相应规定。是否构成犯罪,仍须结合破坏社会秩序等构成要件和全案证据判断。
所以,我想追问的,绝不只是一句“已拘留10日”。警方究竟查明了哪些事实?处罚是否涵盖全部已查实的违法行为?家属反映的持刀威胁有没有查实、如何处理?如果家属担心报复,接下来谁来防范和处置?
据媒体报道,家属因为担心遭到报复,表示不再继续追究对方责任,并联系房东要求男子搬离小区。反家庭暴力法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其适用范围,但不能由此断言,遭受陌生人侵害就没有预防性的法律救济。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了人格权侵害禁令;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也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滋扰、纠缠、跟踪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这些措施各有适用条件,不能直接认定本案一定适用。
对孩子一家来说,已有的保护措施能不能落到实处,比几句安抚更重要。对任何遭到成年人暴力伤害的孩子也一样:不能因为没有明显伤情、不会表达、害怕追究,就让事情轻轻过去。
家长能为特殊需要儿童兜的底,是生活。为他们安全和尊严兜底的,还得是国家。这不是自闭症孩子才需要的保护,而是每个孩子都应有的保护。
确诊11年来,皮皮没有遭遇过成年人的肢体暴力。在公共场所,旁观者的侧目与歧视,他好像难以尽数感知,我也只能隐忍。不过,同龄人之间的肢体冲突和霸凌,他在学校和小区内遇到过多次。
处理这些,我的第一条底线是:永远不要指责被伤害的孩子。
很多家长在孩子遭遇欺凌后,会很焦虑,脱口而出:“为什么你不知道躲开?”“别人打你为什么不还手?”“为什么就你被欺负?”
孩子已经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后不该再被责怪。先让他知道,家长会保护他。
每次皮皮遭遇冲突,受到委屈后,我都会引导他完整复述事件经过,理清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无论事件大小,只要他能清晰回忆,我都会肯定他的进步,劝慰他不要害怕,明确告诉他:你谁都别怕,有我在。
我会第一时间与班主任沟通,请他全面核实事件。若皮皮无辜被欺负,那对方孩子及家长必须道歉,并保证以后杜绝;若事出有因,皮皮因为社交障碍惹出纠纷,我也会向老师和其他家长解释:我的孩子并无恶意,只是不懂社交规则,想融入大家但方式不合适。能接纳他可以接纳,不喜欢他可以走开,不能把他的弱点当成作恶去报复他。
遇到难缠的,我就告诉对方家长和老师:我的孩子是确诊的自闭症患者,持有残疾证,性格温和、从不主动惹事,不过他身高远超同龄人,如果长期遭受挑衅和欺凌,一旦他情绪失控,发生冲突,最受伤的恐怕不会是他。
今年春天,皮皮在课间被几名男生戏耍,裤子都被扒到了膝盖下。我非常愤怒,赶到学校后,班主任喊来几名肇事者,我一看,几个小孩就是年少调皮,没太大主观恶意。我就当面建议班主任不要重责他们,还拜托领头的小个子同学多照顾皮皮。自此之后,这群孩子不仅不再戏弄他,还会拉着他玩耍,一起打《和平精英》。
良性的社交环境,是特殊孩子成长最好的养分。当孩子被包容、被善待,他们才更有机会尝试交往,扩大自己的活动半径。
整个过程中,孩子最依赖的,还是我们家长。这会很烦难,也很辛苦,可是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
法律的完善、社会的包容、特殊群体权益的保障,都需要漫长的过程,漫长到足以贯穿好几代孩子的童年和青春期。作为特殊孩子的家长,我们不能一味寄希望于外界的善意,更要带领孩子突围,对抗欺凌和歧视。但这不意味着,孩子的人身安全只能靠家长自己硬扛。
最起码的,面对海口这样的特殊儿童被欺凌、被伤害的事件,家长们要转发评论,积极发声,呼吁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传递特殊家庭真实的困境和心声。
只有这样的声音多了,才能争取决策层和大众更多的理解、同情与支持,推动保护儿童、预防欺凌的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对有额外沟通与求助困难的孩子,还应当有更周全的支持。
我们还要敢于带孩子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害怕孩子受伤害、被歧视,是家长很难摆脱的顾虑。但我还是希望,孩子能在得到必要支持和保护的前提下,多一些走出去的机会。
扩大孩子的活动半径,需要根据他的实际能力、意愿和具体环境循序渐进。定位设备不能替代必要的看护;需要陪伴的孩子,也同样可以走出家门。
以我的孩子皮皮为例,从小学一年级起,我就没有接送他上下学。他11岁那年,我给他办了学生公交卡,买了定位手表,就放他独自乘坐公交和地铁出行。为此,我没少被几个老人骂。
但频繁独立出行,让皮皮很快摸熟了郑州地铁线路和一些公交线路,腿变长了,自信心、独立性和空间记忆力也大幅提升。这是皮皮的经历,不能据此给其他孩子划定一个独立出行的年龄。
海口事件中,9岁孩子独自下楼买饮料,本来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小事;有的孩子很小就在家长照看下学会了自己购买东西。现在却被一些网民苛责为家长监护失职。我想反问:难道一个孩子被成年人踹了,最该检讨的是他为什么走出家门?家长当然要评估风险、教孩子保护自己,但不能让孩子为别人的暴力退回家里。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一个没有自闭症的孩子身上,我们也应当这样追问。一个社会对儿童的保护,不能以孩子是否“特殊”、能不能求助、家长有没有能力不断交涉来划线。
因为,让更多的特殊需要孩子走出家门,畅行大街小巷,和其他孩子一样享受阳光和饮料,便是对施暴者最好的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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