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关注高校的人事任免,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中管副部级高校的领导班子名单里,经常会出现一个特殊的头衔——“常务副校长”,或者“党委常务副书记”。

这个“常务”二字,到底意味着什么?它跟普通副校长有什么区别?为什么有的高校设了,有的没设?

先说说这个职务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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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管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是高配副部级的,由中央直接管理。但学校的实际架构还是正厅级架构。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书记和校长级别上去了,可学校的日常管理还是要正常运转的。为了便于学校管理的正常实现,就需要在副职中明确一两位“常务”副职,来协助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所以说,常务副校长这个职务,本身并不属于干部职务序列的范畴,它是因应高配体制而专门设立的一个管理岗位。

在极少数地方本科院校当中,如果党委书记或校长也高配了副部级,同样会配备常务副校长或常务副书记。说到底,这是体制设计上的灵活安排,不是随随便便叫的。

那么,这个岗位到底特殊在哪?在我看来,至少有三个层面值得细说。

第一,常务副校长和常务副书记,往往就是书记和校长的“接班人”。

这个规律,在近年来的人事调整中体现得非常明显。

2025年初,中南大学常务副校长柴立元,直接升任天津大学校长,跻身副部级。同年11月,天津大学常务副校长胡文平,又被任命为厦门大学校长。再往前看,2025年底,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安实,获提拔为中南大学党委书记。

这种案例不是个别现象。从常务副校长到校长,从常务副书记到党委书记,几乎是中管高校干部晋升最顺畅的一条通道。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常务副校长潘建伟院士,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很多年,始终没有转正。不过,他的学术贡献和影响力早已超越了行政职务的范畴。这也恰恰说明,常务副职的晋升并非自动扶正,还要看个人意愿、学科背景和上级的整体安排。

但不管怎么说,常务副职作为“第一顺位候选人”的地位,在制度设计上是有共识的。

第二,这个职位设不设、设几个,完全由上级决定,学校自己说了不算。

这一点很多人不了解,以为高校想设就能设。其实不是。常务副职的职位设置,完全由上级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办学水平来决定,学校自身没有决定权。

从现实来看,有的高校设有两个常务副职——一个常务副校长、一个常务副书记;有的只设一个;有的则一个都没有。现在的中管高校,原则上只能有一位常务副校长和一位常务副书记。这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制度上的严格设计,以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的统筹考虑。

更微妙的是,有时候常务副职配备得很及时,主要领导一到任,常务就跟着到位了;有时候又多年空缺,一直不配。这跟实际工作需要和人选适配都有关系。没有合适的人,宁可不配;有了合适的人,再择机配上去。说到底,这里的弹性空间很大,不能一概而论。

第三,常务副职也是解决高校领导干部待遇的一条“通道”。

在若干年前,高校一度参照党政机关序列,设有正校级督导员或者副校级督导员,类似于党政机关的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些资历较深、年龄偏大的校级领导,在退出一线岗位后,可以转任督导员,保留相应待遇。

但是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大幕的拉开,这种情况今后将不可能再次出现。督导员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就是通过其他形式来解决相关干部的待遇问题。而常务副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一个重要途径。

这对于高校领导干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既解决了待遇,又保留了干事创业的平台,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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